本文為《中國審判》雜志原創稿件
文| 上海政法學院校長、教授 劉曉紅
堅持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內容。推進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進一步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是涉外法治建設的關鍵內容,為人民法院的涉外審判工作提出新的要求。近年來,人民法院不斷推進涉外審判工作高質量發展,有力促進了涉外法治建設。在新形勢下,人民法院更需準確把握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的理論內涵,厘清其功能定位以助力涉外法治建設。
01
把握“統籌”內涵
發揮涉外審判的功能
涉外法治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事關全面依法治國,是國內法治的對外延伸。同時,涉外法治處理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務,而此類事務最顯著的特點為隱含的法律關系是國際社會中不同國家或其國民之間因交往而產生的社會關系,屬于跨國法律關系或稱國際法律關系。所以,涉外法治是國際法治的一部分,也是國際法治在一國國內的體現。故在加強涉外法治建設的過程中,需要充分把握“統籌”的理論內涵,凸顯涉外審判工作的多重功能。
第一,涉外審判工作應當統籌國內和國際兩個大局。涉外法治作為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的橋梁和紐帶,是在法治建設的進程中國內法治和國際法治互動與交流的體現,應立足國內和國際兩個大局展開法治建設。因此,人民法院的涉外審判工作的改革和完善,一方面,要立足國內法治建設的現實需求,結合我國現實國情妥善處理涉外法律事務,滿足中外當事人的合法訴求;另一方面,要聚焦國際法治發展的現狀和趨勢,既要在對標國際通行規則的過程中適當調整法院裁判思路和工作方式,也要通過持續的改革提升我國涉外審判工作質效,引領國際規則的不斷發展。
第二,涉外審判工作應當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法治具有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在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的背景下,謀求發展就需要持續改革和開放。與此同時,我們也面臨著各類風險增多、“灰犀?!迸c“黑天鵝”事件頻發的現實,故需有效維護國家涉外領域的安全。因此,人民法院涉外審判各項工作的開展,都應當關注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在規則制定、個案裁判和機制改革中統籌兩者的關系。
第三,涉外審判工作應當準確適用國際法和國內法。涉外法治是國際法治的國內延伸,這要求涉外審判應當重視對國際法的理解與運用?,F代國際法既具有以追求國際社會共同利益促進國際合作的功能,也具有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而開展對外斗爭的功能。因此,涉外審判工作需要重視二者的區別和聯系,既要通過妥善的規則適用維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國際合作關系的穩定;也要充實對外法律斗爭工具箱并善于運用國際法展開斗爭,有效應對他國對我國頻繁采取的“長臂管轄”和經濟制裁等措施,堅定維護國家利益及我國企業、組織和個人的合法權益。
02
促進國內法治工作
加快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
改革和法治如鳥之兩翼、車之兩輪,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在法治軌道上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厘定的方向,司法體制改革是促進國內法治的重要內容,而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也應成為新時代中國司法改革的重要構成。
過去幾年來,在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推動下,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持續推進并迸發活力。無論是通過設立各層次國際商事法庭并加強“一站式”糾紛解決機制的構建以推動涉外審判的國際化、專業化和集成化,還是圍繞涉外法律修訂或制定司法解釋及公布指導性案例,都有力推動了涉外審判體制機制的改革。
面對新形勢下我國涉外法治建設事業所面臨的新情況和新問題,涉外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更應進入加速期。一是加強政治引領,牢固樹立涉外審判服務國家對外開放大局的意識,保證涉外審判改革的方向正確;二是優化制度設計,通過對四級法院涉外審判資源整合形成我國涉外審判機構矩陣,不斷推動涉外審判的專業化和國際化;三是增強改革魄力,面對涉外審判領域的新情況和新問題要及時總結歸納,堅持對標國際并主動改革,勇于突破利益固化“藩籬”,改變因循守舊的思維慣性,將改革進行到底。
03
推動涉外法治建設
提高人民法院的國際公信力
加強涉外法治建設落腳于涉外審判工作,應以提升人民法院國際公信力為重要目標。這既是應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下全球司法競爭加劇的必然要求,也是彰顯中國大國司法制度的現實需要。
近年來,人民法院積極參與國際組織議題討論及國際公約談判,有力推動了以《北京船舶司法出售公約》為代表的多項國際公約的談判與簽署。同時,人民法院通過正確解釋和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承認及執行外國仲裁裁決公約》等,樹立起我國法院恪守國際條約義務的良好形象。我國50余件案例入選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法規判例庫,為國際規則的發展提供了中國司法智慧。
基于我國涉外審判事業開創的良好局面,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加速演進,下一步,仍應持續推動人民法院的國際公信力建設。一方面,要不斷完善“一站式”國際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有機整合訴訟、仲裁、調解及輔助服務,與國際商事仲裁機構和國際商事調解機構建立對接渠道,促進訴訟資源與非訴訟資源相銜接。另一方面,要加快涉外審判的數字化轉型,通過整合數字資源、運用數字化手段解構審判資源、分析和研判涉外審判數據,從打通數據壁壘和激發數據價值角度提升司法效能。人民法院還應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術手段發揮輔助作用,促進涉外審判智能化、高效化、司法服務標準化,促進涉外審判現代化。
“推進涉外司法審判體制機制改革,提高涉外司法公信力”是習近平總書記對新時代人民法院涉外審判工作的殷切希望,更為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提出具體要求。因此,新時代人民法院涉外審判工作必將為中國式現代化行穩致遠提供堅實助力,更為新時代涉外法治建設貢獻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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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審判》雜志2025年第11期
中國審判新聞半月刊·總第369期
編輯/孫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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