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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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澎湃新聞6月24日報道,6月23日,四川綿陽市高新區村民龔金華收到來自綿陽市自規局、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的《告知書》。自規局稱,該局將在7月5日前辦結并回復。高新公安分局也告知“將在2025年9月12日內辦結并書面送達回復”。
也就是說,離有關方面給出的回復時間,短的還有10多天,長的還有兩個多月,請不要著急,耐心等待。因為,我們不急,你急也沒有用。我們不急是有理由的,要慢慢調查。你急沒有理由,你沒法自己處理。
事件不復雜,根據報案人龔金華的自述,經綿陽市高新區公安分局、綿陽市自然規劃局調查,確定這伙人從她林地內盜采砂石資源263.52方,違法銷售收入18800元。其中,9名當地貨車司機參與了此次盜采行為。龔金華還稱,這是他們第二次報案了。10天前這里就曾被盜挖過一次,經他們對盜洞進行測量,至少被挖走數千立方砂石。
6月24日,高新公安分局永興派出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龔金華所反映情況基本屬實。目前,所有參與盜采的人員已經確定,由于砂石屬于國家自然資源,經該所初查,現已經移交綿陽自規局,由該局受理調查之后,涉嫌犯罪再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單從這些消息來看,感覺有關方面處理沒有任何問題,效率也不算低。6月23日發《告知書》,10多天和兩個多月回復,都在合理范圍之內。問題在于,此起案件,并非報案人剛剛報案,而是半年前就已經報案,最早一次的報案時間是2024年11月25日,綿陽市公安局高新區分局通過問政四川平臺回復的時間則在2025年3月4日,綿陽市自規局回復的時間是3月5日,且明確表示龔金華舉報的林地被破壞、砂石被盜采情況屬實,該局已立案調查。
那么,為什么到現在都沒有答復報案人,涉案人員也沒有受到處罰呢?為什么還要有最后回復時間呢?如果不是龔金華向上級部門反應,當地有關方面會不會處理呢?要到什么時候才處理呢?為什么不及時處理呢?是不是想通過拖的方式讓報案人自動放棄維護自身權益呢?
尤其值得關注的是,按照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和警方的回應,案件實際早就調查清楚,涉案人員也已經鎖定,為什么一直拖著不辦呢?上級部門干預了,又要報案人員再等待,在事實已經非常清楚、調查已經基本完成的情況下,為什么還要等待呢?是想以這樣的方式讓報案人收回報案呢,還是想報復報案人向上級部門申訴,總得有個說法吧。
也許有人會說,處理一起案件,10多天和兩個多月時間不算長。問題是,從最初報案到現在,已經半年時間了,還要10多天和兩個多月,算不算長呢?如果辦事效率都這么低,還如何解決問題呢?
從此起案件的情況來看,并不是案件有多復雜,而是有關方面沒有認真對待,以至于簡單案件變成了復雜案件,從而讓自己也陷入被動,那就是媒體曝光了。媒體曝光后,有關方面自然臉上要不好看了。我們希望的是,有關方面不要遷怒于報案人,不要認為報案人與有關方面過不去。她是沒有辦法,她是被有關方面逼的。不然,誰愿意得罪管理他們的部門呢?
所以,希望有關方面不要再讓報案人等下去了。最后回復期限并不是必須等待的期限,如果有關方面真正對報案人負責、對人民負責,也不必非要等到最后期限。如果非要等到最后期限再回復,就可以認為是不負責任,甚至是報復報案人、折磨報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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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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