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機場三期擴建工程安置區項目的裝配式建筑吊裝現場。
南都訊 記者魏凱 在中央大力推廣裝配式建筑,提倡“像造汽車一樣造房子”的背景下,廣州擬從2026年起要求全市出讓的居住用地全部實施裝配式建筑。日前廣州市住建局在《關于大力發展智能建造與工業化建筑加快建設建筑業現代產業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中提出了上述要求。
裝配式建筑是指預先在工廠生產建筑部件如墻面、樓板、樓梯、陽臺等,再運輸到工地現場進行吊裝拼裝的施工方式。如果其中的主要建筑部件能夠通過統一規格做成基本模塊,則被稱為模塊化建筑。
和傳統的施工方式不同,裝配式建筑的施工方式不需要在現場澆筑混凝土和焊接鋼結構,因此現場施工的時間可以大幅減少,工期也相應縮短,由工廠標準化流程生產的部件也使得建筑質量更加可控,同時還避免了施工現場產生的大量噪音粉塵等污染。
因為存在上述優勢,目前裝配式建筑正在全國被大力推廣,2023年廣州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已經達到48.42%,其中天河、空港經濟區、花都、白云、南沙區達到了50%。
本次征求意見稿也提出,到2030年底全市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80%,智能建造與工業化建筑產業總產值突破5000億元,基本實現建造領域轉型升級,智能建造與工業化建筑產業生態完備,產業輻射周邊省市和海外市場能力顯著。
在具體措施上,意見稿還提出,從2026年起全市出讓的居住用地100%實施裝配式建筑;每年度出讓用地中實施模塊化建筑的建筑面積占新建筑總面積的比例不低于10%;新出讓的商服用地,公共部分應采用裝配式裝修。
此外,意見稿還提出,政府投資的學校、醫院病房等公共建筑原則上均應實施模塊化建筑,城中村改造項目和公租房項目實施模塊化建筑面積占項目新建建筑總面積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5%。政府投資或參照政府投資管理的新建裝配式建筑項目應采用裝配式裝修。城中村改造項目中建筑高度超過120米的新建建筑工程應使用造樓機,鼓勵其他高層建筑項目應用造樓機、建筑機器人等智能建造裝備。上述對于裝配式建筑和模塊化建筑的實施要求將納入供地方案,落實到土地出讓合同中,并納入審批流程進行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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