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山東省農業農村廳發布“關于2025年第一批農藥監督抽查結果的通報”。
一
基本情況
抽查組對8個市的農藥市場進行了農藥質量監督抽查,每市隨機抽2-3個縣(區),每個縣選擇1-2個鄉(鎮)。抽樣人員認真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工作的實施意見》(魯政辦發〔2025〕3號)有關規定,依托“山東通”嚴格執行“掃碼入企”。抽查按照“雙隨機、一公開”要求,確定被抽查農藥經營單位和農藥品種,并結合近年來農業農村部和我省監督抽查結果,重點抽查涉嫌存在問題的農藥經營單位和農藥品種。本次通報共計349個批次的農藥產品,涉及山東、河南、河北、江蘇、廣東、浙江、江西等省(區、市)的289家農藥生產企業和省內157家農藥經營單位。其中在德州、聊城抽取豇豆用藥產品31個。
二
抽查結果
經山東省農藥科學研究院、山東威瑞信試驗檢測有限公司、山東禾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山東圣豐檢測科技有限公司等機構檢測,抽取的349個農藥樣品中,合格樣品344個,不合格樣品5個,合格率為98.6%;其中豇豆用藥合格樣品31個,無不合格樣品,合格率為100%。不合格樣品中,檢出假農藥(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或擅自加入其他農藥成分)3個,劣質農藥2個。
三
存在問題
從檢測情況來看,質量不合格樣品主要存在以下兩種問題:
(一)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或擅自加入其他農藥成分。標明的有效成分未檢出的樣品2個,檢出擅自加入其他農藥成分高效氯氟氰菊酯的樣品1個,占不合格產品的60.0%。
(二)有效成分含量不符合要求。有效成分含量低于標準指標要求的樣品2個,占不合格產品的40.0%。
四
有關要求
(一)認真核查不合格產品。有關市要對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樣品進行認真核查,督促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有問題的產品,并按照銷售臺賬收回已銷售產品。要嚴格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尤其是對標稱生產企業否認的產品,務必切實查清進貨渠道,真正找到不是標稱生產企業生產的有力證據。
(二)查處違規生產經營單位。有關市要依法對經營不合格農藥的經營單位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要依法吊銷其農藥經營許可證。要督促其完善進貨查驗制度,建立完整的采購臺賬,堅決杜絕采購來源不明的農藥產品,防止違規經營行為再次發生。
(三)提升監督抽查結果運用的認識。各市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不斷提高思想認識,充分發揮監督抽查作用,切實把不合格產品查處落實落細,把督促整改作為提高監管效能、凈化農藥市場、保護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請于2025年9月底前將農藥監督抽查查處情況說明及匯總表(見附件3)報省農藥檢定所(同時報送電子版)。省廳將對各市查處情況進行指導檢查。
不合格樣品匯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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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綜合整理自山東省農業農村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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