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近日,瓊海公安交警公布4起
典型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違規加裝遮陽棚,視野受限釀事故
2024年2月2日19時24分許,鐘某無證駕駛違規加裝遮陽棚及未按規定檢驗的瓊C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海南環島旅游公路瓊海博鰲段自北往南方向行駛4公里加850米處時,因鐘某疏于觀察,加之視線被遮陽棚遮,導致車輛碰撞到行人余某貞,造成余某貞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當事人鐘某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例二:左轉應讓直行車,保持車距別超速
2024年2月20日10時05分許,林某清無證駕駛瓊C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搭載吳某永沿博鰲鎮濱海大道自北往南行駛至金灣大酒店前路段左轉彎往金灣大酒店處時,遇黃某云駕駛瓊C號牌小型轎車沿濱海大道自南往北行駛至該路段處時,由于林某清駕駛車輛轉彎不讓直行、黃某云經過路口未保持安全車速導致兩車發生碰撞,結果造成兩車損壞、林某清受傷,吳某永受傷經搶救無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當事人林某清負此次事故的主要責任,當事人黃某云負此次事故的次要責任。
案例三:無證醉駕無頭盔,越線行駛釀事故
2024年10月15日21時55分許,全某銳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未戴頭盔、醉酒后駕駛未按規定檢驗且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瓊C號牌正三輪摩托車,沿海榆東線自北往南行駛至海榆東線121公里580米坡頭村路口處時越雙實線左轉彎行駛,碰撞到駕駛電動自行車沿海榆東線自南往北行駛的韋某愛,結果造成兩車損壞以及韋某愛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當事人全某銳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案例四:醉駕危險不自知,違規超車釀事故
2025年1月21日18時03分許,李某浩醉酒后駕駛機件不符合技術標準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嘉積城區東風路左轉彎進入人民路后自北往南行駛至人民路寶居安家利城前路段處時,遇王某導駕駛瓊D號牌小型轎車在其前方同向行駛,由于李某浩未按操作規范超車,致使兩車發生碰撞,造成兩車受損及李某浩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
交警認定:當事人李某浩負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來源:瓊海警方頭條號
編輯:黃露莎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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