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評論員 沙元森
6月26日,浙江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通報稱,近期,網傳“道祿涉案被查”一事,系該局正在辦理的一起刑事案件。現查明,道祿自2018年以來,先后伙同歷某依、姜某琪、吳某雯等人輾轉于江浙多地,以“資助孕婦、助養兒童”為名大量接受社會捐贈,善款大多用于個人高消費,涉嫌詐騙犯罪,警方依法對上述4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并查封、扣押、凍結相關涉案財物。
披著慈善外衣,干著缺德勾當,道祿機關算盡,到頭來還是一場空。偽善不是慈善,道祿以關愛孕婦、兒童為名,騙取愛心人士捐贈,并將相當一部分善款用于個人消費、揮霍,踐踏了社會愛心,玷污了慈善事業,必須以法律之劍除此邪惡。
社會服務機構登記證書載明,2022年6月,道祿作為法定代表人在上虞區民政局注冊登記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紹興市上虞區蓮花慈善社”,業務范圍是開展弱勢兒童、孤兒、單親困難孕婦救助等慈善活動和慈善文化交流。
經民政部門查證,“蓮花慈善社”在上虞區境內共有31名兒童,其中女孩8名、男孩23名。目前有5人已被家人接回,余下兒童還在等待有關部門做家長的思想工作。這些兒童之所以有家難回,因為其中絕大多數家庭都有自己“難念的經”,例如有些兒童的家長未婚先孕,不敢直面社會壓力。
可以說,道祿的“生意”從開始就戳中了社會的痛點和短板。他救助未婚先孕的女性,幫助她們順利生產,給她們提供醫療資源和食宿,還收留棄嬰。如果不考慮道祿的貪婪動機,很多被救助者可能對他還是心存感激的。而在道祿看來,這些被救助者不過是他牟利的工具。
如果未婚先孕的女性能夠得到社會更多的包容和關愛,她們的生育權和子女的合法權益都能得到切實維護。其中很多人可能就不需要到道祿那里尋求幫助。近些年,各地不斷簡化生育登記的限制性要求,尊重生育決策的自主性和生育狀態的多樣性,減輕了未婚先孕女性的壓力,但是關愛溫度仍有繼續提升的空間。
根據慈善法的規定,慈善組織應當符合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條件。慈善組織的財產應當根據章程和捐贈協議的規定全部用于慈善目的,不得在發起人、捐贈人以及慈善組織成員中分配。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財產。
但是,道祿一手抓“慈善”,一手抓銷售,兩者之間不僅沒有“隔離帶”,反而相互配合,玩起了“障眼法”。生財有“道”的道祿,也戳中了當地對慈善組織監管的薄弱之處。
一方面是生活窘迫的單身孕婦和棄嬰,另一方面是揮霍無度、涉案金額逾千萬元的慈善組織發起人,這樣的案例不能重復上演了。否則,寒了捐贈者的心,最終受傷的還是那些應該受到救助的弱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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