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已經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愿意還錢!”6月26日,桃源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干警接到一起從拘留所打來的電話,正是三天前還信誓旦旦聲稱“要錢沒有要命一條”的被執行人林某。
據悉,2019年秋,某蛋雞養殖合作社與林某簽下《育雞協議》,根據協議,合作社提供雞苗、防疫、飼料等全程扶持,累計墊付資金超過24萬元。這本該是合作共贏的美事,卻演變成一出“欠債不還”的鬧劇。白紙黑字的對賬單上,林某簽字確認了債務,也明確承諾“分四年還清”。然而,林某并未履行自己的諾言。后合作社向法院起訴,法院判決林某償還186,500元。
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后,林某依然以“沒錢”為由,多次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甚至躲起來。面對林某惡意拒執行為,6月26日,執行干警前往林某的住所進行現場執行,執行干警出示了相關法律文書,要求林某立即履行還款義務。
林某見此情緒突然激動,大聲嚷嚷:“我沒錢!你們逼死我算了!” 緊接著直接躺倒在地上,閉眼不動,口中反復念叨:“我身體不行了,頭暈,動不了,你們看著辦吧。” 試圖以身體不適為由阻礙現場執行工作。這一行為持續了約半小時,導致執行工作陷入僵局。
但法律尊嚴不容挑戰,司法權威必須維護。鑒于林某的拒執行為已違反《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法院決定依法實施司法拘留。執行干警當場宣讀了拘留決定書,并給林某戴上手銬,隨后,他被押送至當地拘留所。
在拘留所內,林某僥幸的心理防線迅速被擊碎。先前還滿地打滾的他,在壓力下慌忙聯系親友籌錢。第三天,林某通過拘留所渠道,主動向法院支付了10,000元執行款,并與申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分期償還剩余債務。
事后,法官又對被執行人林某進行了詳細的釋法析理,讓被執行人了解到,拘留不是執行的目的,而是合理合法的執行措施,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林某最后也表示不會再藐視法律,做一個守法的好公民。
來源:指尖新聞
作者:陳詩婷
編輯:劉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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