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市同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同安法院)聯合翔安區政府、翔安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翔安法院)共同舉行“3+N”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聯席會,共商跨區域行政爭議實質化解路徑,標志著“1+1+1”跨區域行政爭議化解機制啟動運行。翔安區區長沈曉文,翔安區委政法委書記王嬰水,翔安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呂培勤,同安法院院長陳穆峰,翔安法院院長顏映紅等出席活動。
據了解,該機制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充分發揮集中管轄法院、屬地法院和屬地政府“1+1+1>3”的優勢,依托跨區域行政爭議預防與化解協同平臺,建立起委托調解和指導調解機制、行政復議前置引導機制、信息互通共享機制和重大事項溝通會商機制,協調、化解同安法院受理的行政訴訟案件、翔安區政府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以及與實質解決行政爭議相關聯的其他民事糾紛。
聯席會上,同安法院介紹了跨域行政糾紛化解運行模式,翔安區住建和交通局、翔安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介紹了2025年以來配合同安法院化解行政訴訟案件的相關情況,分享辦案經驗;會議還就近期發生的、需多方聯動化解的行政爭議案件進行介紹,各有關單位共商實質性化解方案。
聯席會議現場
自2020年1月1日起,同安法院集中受理原為翔安法院管轄的一審行政案件。從此,如何加強集中管轄法院與屬地政府、法院之間的協調聯動,同向發力化解行政爭議,成為同安法院不斷思考、探索的目標。
2024年10月16日,翔安區某行政機關以投標人相互串通投標為由,對深圳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分別作出罰款。深圳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因不滿意翔安區某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決定,向翔安區政府申請行政復議。然而,在復議期間,深圳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依據罰款繳費單先行繳納了前述罰款,還被要求支付了部分滯納金。深圳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不滿意翔安區某行政機關在復議期間加處罰款行為,向同安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同安法院初步審查認為本案案件事實清楚,爭議焦點明確,行政復議期間不應計算加處罰款,故將案件推送至跨區域行政爭議預防與化解協同平臺,聯合翔安法院向翔安區某行政機關釋明敗訴風險,積極與翔安區財政局溝通系統退費事項,該爭議最終妥善化解。
該起案件是該機制實質運行的一個縮影。今年以來,同安法院積極探索屬地政府、集中管轄法院、屬地法院“1+1+1”府院聯動協同解紛新機制,同時在翔安區綜治中心設立跨區域行政爭議預防與化解協同平臺,作為該機制日常運行的主要載體,從2025年5月該平臺試運行以來,已成功化解同安法院受理的跨區域行政爭議訴訟案件5件,取得良好成效。
未來,同安法院將繼續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探索“綜治+行政審判”,持續推動“1+1+1”府院聯動協同解紛機制及協同平臺高效運作,以司法之力促推更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設,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文/圖 洪淳淳 林思思)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