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務部發布6則《關于2024-2025學年第二學期期末考試違紀舞弊情況通報》。其中,會計學院學生李某揚委托他人代為考試,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全日制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修訂)》第九條第二款的規定,擬決定給予其開除學籍處分。
在2025年6月24日08:00-10:00文泰306考場進行的《高級會計學》考試過程中,會計學院學生李某揚(2021*****102)有違紀舞弊行為:委托他人代為考試。
此外,代考人為李某揚從網絡平臺結識,事發后逃離現場,其身份在調查核實中。據澎湃新聞報道,6月24日,有網友在社交平臺上發帖稱,湖北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某場考試中一男子著女裝替考,引發網友熱議。
另有5人在考試過程中夾帶小抄,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全日制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修訂)》第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擬決定給予記過處分。
在2025年6月23日10:30-12:30文泰420B考場進行的《線性代數》考試過程中,金融學院學生陳思怡(2019*****307)有違紀舞弊行為:夾帶小抄。
在2025年6月24日10:30-12:00文泰313考場進行的《軍事理論》考試過程中,中韓新媒體學院學生葛適維(2024*****267)有違紀舞弊行為:夾帶小抄。
在2025年6月24日10:30-12:00文泰313考場進行的《軍事理論》考試過程中,中韓新媒體學院學生劉涵(2024*****282)有違紀舞弊行為:夾帶小抄。
在2025年6月25日10:30-12:30文泰209考場進行的《法理學》考試過程中,法學院學生王博涵(2024*****229)有違紀舞弊行為:夾帶小抄。
在2025年6月24日08:00-10:00文泰306考場進行的《高級會計學》考試過程中,會計學院學生魏湘琦(2023*****087)有違紀舞弊行為:夾帶小抄。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代替他人考試、委托他人代為考試
均開除學籍
記者查詢發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全日制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修訂)》于2018年3月30日校務會通過。
其中提到,“我校全日制在籍學生參加校內外各級考試都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嚴禁各種違紀舞弊行為。對情節輕微的違紀行為,給予口頭警告并予以糾正。對嚴重違紀和舞弊的學生,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等處分,同時取消其考試資格,其考試成績以零分計。”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全日制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修訂)》第七條第一款表示,在閉卷考試中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物品參加考試且拒不存放在指定地點的學生,給予記過處分。
此外,根據《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全日制學生考試違紀舞弊處理辦法(修訂)》,代替他人考試、委托他人代為考試的學生,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來源: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官網、北京日報、澎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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