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廣州市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9月起施行
6月26日起,廣州市的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再加力,對停放在主干道周邊區域的無牌、假牌電動自行車依法取證后進行扣留。與此同時,廣州交警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前往外賣站點進行檢查,嚴查停放在外賣站點的電動自行車涉牌違法行為。昨天,廣州交警半日內便查扣了1306臺涉牌的違法電動自行車。
■26日上午,廣州交警共查扣1306輛涉牌違法的電動自行車。
●整治行動首月
廣州交警查處2.36萬輛
5月26日,廣州市開展無牌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過去一個月,廣州交警聯合交通、城管等多部門及屬地政府對全市重點地鐵口周邊開展多輪次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并在重點地鐵口周邊掀起教育勸導、執法處罰、宣傳警示浪潮,截至目前,全市現場查處電動自行車各類違法13.3萬宗,在重點地鐵口查扣、拖移電動自行車2.36萬輛。
地鐵口外,“交警部門已依法扣留無牌電動自行車”的提示牌立在停車位旁,配合滾動播放提示語的大喇叭,向車主作出提醒。針對電動自行車在內環路、高架橋隧等禁止通行的區域上路行駛的重點違法行為,廣州交警通過增設禁行標志加強指引,增派警力勸導繞路行駛等措施,不斷強化整治力度。
■在電動自行車停放點,交警設立了溫馨提示。
行動期間,廣州交警共查處闖禁行、闖橋隧2.5萬宗,并對強行沖卡甚至暴力抗法的違法人員開展溯源,上門查處違法當事人18名,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重點違法行為。經過大力整治,以不懸掛號牌、拆牌等方式逃避處罰的現象有所好轉,地鐵口周邊電動自行車通行和停放秩序有所改善。現階段,重點地鐵口懸掛號牌電動自行車的占比明顯提升。
■目前,無牌、假牌、未正確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仍然屢見不鮮。
●整治第二階段
嚴查停放拓展至主干道
在經過第一階段整治后,有關電動自行車的整治行動自6月26日起進入第二階段,并且持續加力,由地鐵站口的停放點拓展至主干道周邊區域的停放點,對停放在主干道周邊區域的無牌、假牌電動自行車依法取證后進行扣留。
6月26日上午,廣州交警在東風路與倉邊路附近設置電動自行車整治點。記者在現場看到,一輛掛有牌照的電動自行車被交警扣車處理。據現場交警介紹,經過查詢核驗,該車的牌照早就已經注銷作廢了。交警明確提示車主,“如果再用這個牌照上路的話,我們會依法進行扣車處理。”
■在查扣過往車輛時,交警當面和車主講明查扣原因,再把車拖走。
“你有三項違規!”一名外賣小哥因駕駛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沒有戴頭盔、在人行道上行駛而被交警攔下。最終,該外賣小哥的電動自行車被交警扣車,外賣小哥表示接受處罰。此外,現場也有不少電動自行車在騎行中因為沒有正確懸掛號牌、遮擋號牌而被交警罰款。
與此同時,廣州交警聯合行業主管部門前往外賣站點進行檢查,嚴查停放在外賣站點的電動自行車涉牌違法行為,據統計,6月26日上午,廣州交警在全市主干道周邊區域、外賣站點等依法查扣無牌、假牌等違法電動自行車共計1306臺。
●新規九月起施行
要求配送企業科學派單
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上牌登記管理,經過前期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廣州交警正式發布《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廣州市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兩個辦法”將于2025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登記辦法》詳細規定了辦理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補換領號牌的具體情形、不予辦理的情形,以及涉及以不正當手段取得號牌登記或補換領牌證的相關法律責任。
《廣州市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將即時配送等民生服務行業的電動自行車納入專用號牌管理,要求懸掛黃底黑字的專用號牌。值得一提的是,“管理辦法”要求,即時配送企業也應當科學派單,合理設定配送時限、路線。
由于駕駛人的信息要接入管理系統,即時配送企業應當對企業車輛駕駛人及使用的電動自行車的信息進行實時更新,將每一單配送的駕駛人、使用的車輛、時限要求、距離、實際行駛路線、實時位置等信息全量實時接入本市即時配送行業管理信息系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處理通過交通技術監控記錄的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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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類服務行業將掛專用號牌
外賣騎手號牌須為黃底黑字
《廣州市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管理辦法》中明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廣州市多類民生服務和公共管理單位的電動自行車核發專用號牌,包括外賣配送在內的7類服務行業的電動自行車將懸掛黃底黑字的號牌。
這7類服務行業包括本市外賣等即時配送;瓶裝燃氣;郵政、快遞、報刊投遞;電力、供水、燃氣、電信通信等公共設施搶修;醫療衛生、環衛清潔;消防救援、治安規范;其他民生服務行業等7類民生服務。符合相關規定的民生服務行業單位,需要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的注冊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等業務。
《辦法》施行前,已登記并懸掛藍底白字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所有人,應當在本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換領黃底黑字專用號牌。到期未換領的,視為未懸掛專用號牌。
白底黑字號牌的電動自行車改用于即時配送等民生服務行業的,應當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取得專用號牌。駕駛用于即時配送等民生服務行業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未懸掛專用號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專用號牌電動自行車停止用于民生服務行業的,其所有人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兩個辦法”出臺后,廣州交警將持續跟蹤政策實施效果,開展電動自行車涉牌交通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統籌教育勸導、執法處罰,全面強化電動自行車通行管理。
交警提醒
未上牌車主盡快辦手續
無牌電動自行車上路行駛屬于違法行為,請未上牌的車主盡快辦理上牌登記手續。高架橋、隧道及城市主干道等區域車流大,電動自行車違規駛入極易引發交通事故,請嚴格遵守禁行標志指示,切勿心存僥幸。
守法出行,是對自己和他人生命的負責!請廣大市民理解和配合整治行動,共同維護安全、暢通、有序的交通環境。
■采寫:新快報記者 王敵
■圖片:新快報記者 觀顯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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