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家拆遷分3套房,女兒想要一套,父母怒斥:分你房就是便宜外人
“有兒萬事足,有女冷清屋。”
娘家拆遷那年,我才明白這句老話的分量。
我叫林婉清,35歲,在市里的醫療器械公司做行政主管,跟丈夫李承東結婚七年,有一個五歲的兒子然然。
娘家在郊區,是老舊棚戶區,聽說要拆遷了,我第一個打電話回去:“媽,你們那房子咋樣?總算輪到拆了吧。”
電話那頭,媽媽語氣激動:“是要拆了,說是給三套回遷房!你爸現在天天樂得合不攏嘴。”
我真心替他們高興。
想著爸媽辛苦一輩子,這回總算能過上樓房生活了。
可是心里頭,也悄悄生出一點小期盼——要是能分我一套,我也能跟承東輕松點,不用再還著房貸過日子。
我小心翼翼地把這個想法說出口,是在一次吃飯后。
那天我帶著然然回娘家,小飯桌上熱氣騰騰。
我夾了塊紅燒肉放到爸碗里,說:“爸,你們拆遷這事,確實挺開心的。我就想著……家里要是能分我套房,以后然然讀書也方便。”
爸放下筷子沒說話,媽卻一拍桌子:“你開這口,是不是想讓我們把房給你?你嫁出去了,房子留你不就便宜了李家人嗎?”
那句話,像一把刀砍在我心口。
我咬著唇:“媽,我是你們的親閨女。房子我能寫我自己名啊,怎么就成了便宜別人了?”
爸冷哼:“你是我們女兒,可你姓李了。家有兒子,房子當然是志剛的。”
我弟林志剛,比我小三歲,如今剛畢業兩年,在外地打工,工資不穩定。
我這幾年逢年過節帶著爸媽去體檢,給他們買羽絨服、空調,全是從我工資里摳出來的。
他從沒伸過手,卻理所當然地成了繼承人。
回去路上,我越想越委屈。
承東看我紅了眼圈,問:“他們又說你什么了?”我搖搖頭:“說得好聽點是重男輕女,說難聽點,是嫌女兒是賠錢貨。”
他嘆了口氣:“算了,我們靠自己。房子是他們的,我們也不能強求。”
我沒再說話,卻心里窩著一團火。
兩個月后,爸媽找上門來。
媽挺客氣地端著一袋子水果:“婉清啊,志剛準備結婚了,手頭緊。你們家條件好些,能不能先借他5萬,算是給他裝修墊個款。”
我幾乎不敢相信:“你讓我借錢給我弟?我前陣子提房子的事,你們一句話回絕,現在他結婚,就來找我要錢了?”
媽不自在地說:“咱是一家人嘛,難道你不想你弟過得好?”
我望向他們,忽然覺得有些陌生。
這家的“親情”,好像從來都只朝一個方向流動。
我咬了咬牙:“我不是不講情,但你們的心,也太分明了點吧。房子不給我,理由是‘我是外人’;輪到用錢了,我就又成了一家人。”
爸黑著臉起身:“婉清,房子就是那三套,誰家不是留給兒子的?你說這些,不知道的還以為咱家虧待你了呢。”
我看著他,心徹底冷了。
后來我沒借那筆錢。
爸媽也不再聯系我,倒是志剛偶爾打電話,說:“姐,我媽氣你呢。其實他們也不是不想分你,只是怕你以后轉手賣了房。”
我苦笑:“那你告訴他們,我也不是不認父母,只是怕我一輩子都住不進他們心里。”
半年后,弟弟果然搬進了新房,爸媽住另一套。
我照常上班、買菜、哄孩子睡覺,生活沒有因為那三套房而停下腳步。
只是每次聽到“拆遷”兩個字,我心頭總會沉一下——不是因為失去那套房,而是終于看清了一段血脈關系的分量。
“女兒不是賠錢貨,親情也不是男孩專屬。”
房子可以給誰,是你們的自由;但你們的心,只給了他,那我也該學會,用力保護自己。
正所謂:房再多也不孝,人若偏心終寒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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