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法官的耐心調解,化解了我們物業公司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物業服務公司負責人激動地說道。近日,磐石法院成功調解了一起物業服務合同糾紛,圓滿化解了物業與業主之間的矛盾,為鄰里關系的和諧發展注入正能量。
磐石市某小區業主張小峰自2021年購買該小區房屋后,以小區道路坑洼不平、雨天排水不暢、樓道衛生臟亂差、公共設施維護不到位為由一直未繳納物業費,物業服務公司多次催要未果后訴至法院,要求張小峰支付物業費及滯納金。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仔細查閱了案件材料,深入了解了雙方的訴求和矛盾焦點。承辦法官敏銳意識到此類糾紛若處理不當,易引發連鎖反應,影響小區和諧氛圍。于是決定摒棄簡單裁判思路,主動深入小區走訪調查。經了解,業主拒繳物業費源于對物業服務質量不滿,故而以此作為“抗議”手段。
調解初期,雙方各執一詞,情緒對立。物業公司堅稱已按合同履行服務,是業主欠費違約;業主則歷數物業的種種不足,以不滿物業服務質量為由拒絕繳納物業費。為打破僵局,承辦法官采用“背靠背”調解策略,分別通過法律角度和人情角度開展調解,安撫雙方情緒。一方面,向業主釋明繳納物業費的法律義務,指出物業服務公司為小區提供了基本的服務,業主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相應費用;另一方面,明確指出物業公司存在服務短板,建議提高服務質量,贏得業主的信任和支持。經承辦法官耐心調解,雙方情緒逐漸緩和,最終業主當場一次性繳納全部費用,物業公司承諾制定整改方案,進一步優化物業服務,暢通業主反饋渠道。
這起物業服務糾紛的成功調解,不僅解決了雙方的矛盾,還為小區的和諧穩定奠定了基礎,得到了小區居民的廣泛好評。一位小區業主表示:“法官的調解讓我們感受到了法律的溫度,也讓我們看到了解決問題的希望。相信通過這次調解,小區的物業服務一定會越來越好,我們的生活質量也會得到提升。”
“小”物業關乎“大”民生。下一步,磐石法院將繼續踐行“如我在訴”理念,聚焦物業、鄰里等民生糾紛,用心用情解決群眾的“急難愁盼”問題,以優質司法服務滿足群眾新期待。
(李海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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