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貴州省衛健委發布《醫療衛生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行為規范(征求意見稿)》(下稱《征求意見稿》),面向公眾征求意見,公開征求時間為2025年6月23日—7月4日。該文件提出,醫療衛生機構應建立健全內部監督管理機制,逐步實現醫衛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審批、報銷、取酬全流程線上管理。
《征求意見稿》提出,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應對從業人員參與學術活動進行審批,審批內容包括舉辦學術活動方資質、學術活動的專業性及學術價值、從業人員參與資格、參與必要性等。公立醫療衛生機構應制定本機構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取酬標準(包括講課、主持人、討論嘉賓等),原則上取酬不得超過本行業學(協)會推薦或實行的講課取酬。與此同時,醫衛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取酬應合理合規、公開透明,且所有報酬需通過正規財務渠道入賬,不得現金取酬。
《征求意見稿》還要求,醫療衛生機構從業人員不得接受邀請方以任何名義支付的除講課、主持人、討論嘉賓等勞務報酬以外的其他報酬,如禮品、禮金、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參加企業、學會協會組織的學術活動收取“講課費”,歷來是醫療衛生行業的灰色地帶,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已出臺相關規定中,部分涉及醫衛從業人員參加學術活動取酬的規范,但較少有規定系統、全面規范該領域,貴州省衛健委擬出臺的規定,在省級衛健委中也是首家。
2023年8月,國家衛健委醫療應急司發布“全國醫藥領域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有關問答”指出,規范開展的學術會議和正常醫學活動是要大力支持、積極鼓勵的。需要整治的是那些無中生有、編造虛假學術會議的名頭,進行違法違規利益輸送,或者違規將學術會議贊助費私分的不法行為。
2024年初,一份名為《關于印發醫務人員學術講課取酬的工作提示的通知》(國衛辦醫急函〔2023〕469號)的文件在網上流傳。此后,國家衛健委官網雖未發布此文件,但一些地區衛健委及多家公立醫院提及該文件,有些還發布了其部分內容。
2025年3月,復旦大學附屬腫瘤醫院福建醫院網站發布《醫務人員講課取酬“六個應當”與“六個嚴禁》,該文稱,2023年12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發布了《關于印發醫務人員學術講課取酬的工作提示的通知》(國衛辦醫急函〔2023〕469號),其中明確規定了醫務人員學術講課取酬的六大標準,包括“應當”和“嚴禁”的內容,旨在進一步規范醫療學術會議的開展。
該文提到,會議舉辦方和授課邀請方應當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醫療機構等合規合法舉辦學術活動,并能提供佐證材料;嚴禁直接接受醫藥行業相關企業給予的講課費,以及貴重禮品和各種有價證券、支付憑證等財物。
在省級衛健委層面,海南省衛健委于2024年4月發布《海南省醫學學術活動管理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該文件在規定學術活動審批程序、質量管理等方面的同時,規定該省衛生健康事業單位、醫療衛生機構相關從業人員參加學術講課,不能直接接受醫藥行業相關企業給予的講課費等財物。
(經濟觀察網 杜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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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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