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裁員了,發大財了,工作了16年被裁員,公司給了N+1,補償金有多少呢?
被裁員了是好事還是壞事,被裁員有補償,稍微好一點,能夠緩一下燃眉之急,也可以趁機休息休息,但細細想來,也不是那么好。
有網友曬出他的裁員通知書,網友是從2009年5月30日入職至今,表現良好,現在因為經濟環境影響公司業務下滑。經公司研究,決定于2025年7月5日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按照勞動法規定,公司應該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140962.5元,員工是2009年入職,到現在是16年,n+1就是17年,然后還有半年,就是平均工資乘以17.5,總共獲得14萬元。
這公司還是有點地道的,6月份7月份的工資和補償金會在7月10日發工資時一并發放,這樣一來,這位員工總共可以拿到15萬左右的收入。
150000塊錢說多不多,說少不少,對于現在的環境來說不多,但對于公司能夠給出這個補償金也是不錯了,在國內的民營企業能夠給出這樣的n+1補償金是相當人性化了。
這位員工入職16年了,就算他25歲入職,到現在他也有40歲了,接下去再找工作估計也不是那么好找,這15萬塊錢相當于是兩年的收入,但自己還要交社保,如果能夠無縫銜接馬上找到工作的,那也還是不錯的。
如果不挑三揀四,那就直接去給送外賣,只有送外賣才能是無縫銜接的找到工作,其他工作估計都不會那么好找。
如果在前幾年,很多人都會自主創業,比如說開餐館,賣服裝等,這些個體現在這些也不太好做。禁酒令一下來,一些大飯店都不得已每天要到門口去賣,賣服裝更難,電商競爭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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