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夏夜的微風裹挾著白日的余溫
當嘉州大地的燈火漸次點亮
有一抹“熒光黃”始終在車流人海中躍動
汗水浸透了深藍的制服,手臂上汗跡斑斑
只為在每一個路口、每一條街巷
織就一張守護平安的網
周末夜查步履不停
晝夜兼程守護城鄉安寧!
為切實防范和化解夏季道路交通安全風險,2025年6月27日至28日,按照樂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統一部署,全市統一開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動。
行動中,全市公安交管部門共查處各類嚴重交通違法128起。其中,酒醉駕47起、無證駕駛14起、超載24起、超員16起、準駕不符4起、超速23起。
現將典型交通違法行為
進行曝光
請廣大駕駛人以案為戒
杜絕交通違法,平安出行!
▲ 2025年6月27日、28日,樂山市公安局金口河區分局交管大隊教導員鄭鈺清帶隊,開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動,一舉查獲各類重點交通違法11起。
案例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20時21分許。
查處地點:金口河區雙金路。
駕駛車輛:川LW***8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曾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曾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70mg/100ml。曾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5年6月27日、28日,樂山市公安局交管支隊直屬一大隊副大隊長許多一帶隊,開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動,一舉查獲各類重點交通違法18起。
案例一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22時58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柏楊西路。
駕駛車輛:川LF3***6小型汽車。
違法駕駛人:吳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吳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8mg/100ml。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23時32分許。
查處地點:市中區鳳凰路北段。
駕駛車輛:川LD***1小型貨車。
違法駕駛人:趙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趙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1mg/100ml。趙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21時32分。
查處地點:市中區鳳凰路北段。
駕駛車輛:川LY***0小型汽車。
違法駕駛人:王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王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1mg/100ml。王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5年6月27日、28日,樂山市犍為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副大隊長杜濤帶隊,開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動,一舉查獲各類重點交通違法6起。
案例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19時41分許。
查處地點:犍為縣玉津鎮漱玉路。
駕駛車輛:川LT***9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曾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曾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8mg/100ml。曾某某的行為已構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5年6月27日、28日,樂山市沐川縣公安局交管大隊副大隊長鄭義帶隊,開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動,一舉查獲各類重點交通違法35起。
案例一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8日19時57分許。
查處地點:沐川縣交通街。
駕駛車輛:川LR***2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劉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劉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24mg/100ml。劉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9日0時10分許。
查處地點:沐川縣中橋街。
駕駛車輛:川A***6R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劉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劉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66mg/100ml。劉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5年6月27日、28日,樂山市井研縣公安局交管大隊車管所所長溫書芝帶隊,開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動,一舉查獲各類重點交通違法6起。
案例一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20時15分許。
查處地點:井研縣職中校路段。
駕駛車輛:川L1***9小型轎車。
違法駕駛人:羅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羅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37mg/100ml, 經查詢,羅某某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處罰。羅某某的行為已構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19時15分許。
查處地點:井研縣職中校路段。
駕駛車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宋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宋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42mg/100ml。宋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三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20時07分許。
查處地點:井研縣職中校路段。
駕駛車輛:川LD***2普通二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吳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吳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54mg/100ml。吳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 2025年6月27日、28日,峨眉山市公安局交管大隊辦公室主任方明強帶隊,開展周末夜查整治行動,一舉查獲各類重點交通違法4起。
案例一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7日17時52分許。
查處地點:峨眉山市桂花橋鎮勝燕路。
駕駛車輛:無號牌三輪摩托車。
違法駕駛人:鐘某某。
違法行為: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測試,鐘某某血液內酒精含量為64mg/100ml。鐘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案例二
查處時間:2025年6月28日10時50分許。
查處地點:峨眉山市高橋鎮高柳路。
駕駛車輛:川LF***7小型客車。
違法駕駛人:尹某某。
違法行為:經核查,該車核載5人,實載6人,該車駕駛人尹某某的行為,已構成駕駛校車、公路客運汽車、旅游客運汽車、7座以上載客汽車以外的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含)未達到50%的違法行為。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該車駕駛人尹某某處以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駕駛證記3分。
樂山公安交警提醒廣大駕駛人:
夏季高溫伴雷雨,行車風險陡增
降速!控距!亮尾!嚴守交規保平安!
嚴禁酒后駕駛、分心駕駛、“三超一疲勞”、飆車炸街!
您的安全是家人最深的牽掛
周末夜行,讓我們攜手守護每一程平安!
圖文編輯 | 劉 冉、胡 荀
審 核 | 趙 亮
簽 發 | 王東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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