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起到警示教育作用
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
現公布近期 2起
涉及二三輪摩托(電動)車
典型事故案例
希望廣大駕駛人
引以為戒,自覺遵規守法
安全文明出行
事故案例一
案情經過:
2025年1月17日19時20分許,黃某駕駛瓊BH**30輕型貨車由紅花村駛往荔枝溝方向,超速行駛至該路段時,與呂某搭載王某(化名)駕駛的無號牌電動三輪車猛烈相撞。事故導致三輪車乘客王某當場死亡,駕駛人呂某受傷,兩車嚴重損壞。
經三亞交警現場勘查及技術鑒定,事故暴露出雙方駕駛人嚴重違法行為:
貨車駕駛人黃某
? 在夜間路段超速行駛,遇險情無法及時制動;
三輪車駕駛人呂某
? 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違法駕車上路;
? 連續違規變更車道干擾正常車流;
? 未佩戴安全頭盔加重事故傷害。
交警責任認定 “黃某超速駕駛機動車、呂某無證駕駛+違規變道的行為,共同導致本次事故。尤其是王某未佩戴安全頭盔,直接造成致命后果!”
事故案例二
案情經過:
2025年1月23日14時00分,當事人張某(化名)駕駛貴J1**P2號二輪摩托車從荔枝溝方向沿育才大道往雅亮方向行駛,途經育才大道516前路段時,偏右碰撞到路邊樹干和路燈桿,造成當事人張某當場死亡及車輛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三亞交警現場勘查、車輛鑒定及監控溯源,事故直接原因唯一且清晰:
駕駛人張某超速行駛且未確保安全駕駛
? 通過彎道路段時車速遠超限速標準
? 遇突發狀況完全喪失操控能力
駕駛二三輪摩托(電動)車行駛在路上
遵守交通規則是首位
安全頭盔很重要。
摩托車(電動)駕駛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相當于轎車駕駛人所系安全帶,是人遇到危險后的最后一道防線,所以必須正確佩戴安全頭盔,慢速行駛。
遵守交通規則。
遵守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的規定,紅燈停,綠燈行!除此之外,必須服從交警的指揮和管理。
變更車道要謹慎。
變更車道、轉彎、超車時,應當在保障安全的情況下完成,不能影響原車道內車輛正常行駛,建議停車觀察。
無證駕駛的危害。
駕駛人因缺乏法規知識和駕駛技能,常伴隨超速、闖紅燈、違規變道等危險行為,更在遇檢查時強行逃避執法,加劇道路混亂;其薄弱的安全意識與操控能力更埋下重大隱患,極易引發傷亡事故。
事故警示目的是
為了提高大家的行車安全意識
希望廣大摩托(電動)車駕駛人
遵守交通規則
杜絕類似事故的發生
來源:三亞交警
編輯:黃露莎
審核:鄭偉、孫殿洋
監制:孫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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