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我寫過一篇文章,說的是女子舉報前公婆有近億元的資產可能涉貪這件事過去快一年了,還沒有結果。
女子舉報前公婆涉貪,調查近一年毫無進展,黃楊鈿甜爸爸的調查要拖多久?
這篇文章是6月27日凌晨發的,在6月27日下午一點多,有媒體就報道了最新進展,只不過這個最新進展看了讓人有點懵逼。
官方說,調查結果已反饋,涉及隱私未公開。
還說舉報人沒有什么意見,按了手印,可如果沒有意見,她為什么要堅持不懈的舉報,時隔一年了還在舉報。
而南充的相關工作人員解釋,因涉及個人隱私不便對外通報。
這就有點讓人看不懂了。是在學民航局的通報嗎?
面對群眾舉報,特別是自己家里人的舉報。有沒有貪腐,查一查就一目了然,公職人員巨額財產來源不明,這很難查嗎?
而當地工作人員說涉及隱私不公布,這更可疑了。
調查這個舉報,無非就是兩種結果。
第一,沒有貪腐,那就可以大大方方地公布舉報不屬實,還被舉報人一個清白。
第二,存在貪腐,那就要嚴肅處理,該判刑就判刑,反腐可不能手軟。
可現在整出一個涉及隱私不公布,這是什么意思?
還整出第三種結果,薛定諤的舉報嗎?
我們分析一下邏輯,如果沒有貪腐,那就不存在涉及隱私,畢竟被前兒媳在網上舉報了一年了,影響還是不好,沒有貪腐不是正好還他們清白嗎?難道清白還是隱私?
以保護隱私為由,不給他們清白,說不過去啊。
退一步說,即使為了保護隱私你也可以公布調查結果,有還是沒有貪腐,在一些細節上保護隱私。
面對舉報,面對輿情,啥也不說,這是為人民服務的態度嗎?
所以邏輯推理直接把第二種結果推到大家面前。
如果存在貪腐,為何還要保護犯罪分子的隱私。是因為他們手上有其他人的隱私嗎?
這些都是公職人員,當他們端起鐵飯碗吃民脂民膏的時候,就已經向公眾讓渡了部分隱私,是要接受群眾監督的。
隱私不是問題的遮羞布。
你搞一個涉及隱私不公布,那人民群眾如何監督。
這件事都拖了一年了,再一次被公眾逼問時才扭扭捏捏說涉及隱私不公布。
是不是覺得大家反正也無可奈何,糊弄糊弄就行了。
現在這件事已經再次上了新聞,不是說搞定舉報者就可以平息輿論。
如果都這樣搞,那很多問題是不是都可以這么處理了。以后再出現類似的情況,是不是都可以說涉及隱私不公布?
發現董小姐,能不能說涉及隱私不公布?
發現那小姐,能不能說涉及隱私不公布?
還有現在正在調查的黃楊鈿甜爸爸的事,也拖了一個月了,也沒有看到后續。
我在想雅安方面會不會從南充這里得到靈感,也可以說黃楊鈿甜爸爸的調查結果涉及隱私不公布呢?
如此粗暴的袒護讓人不得不懷疑,到底是什么隱私,讓工作人員能在拖了一年之后,還能想出如此奇葩的理由。
這能申請信息公開嗎?
希望以后不要頻繁的使用這一招,隱私這塊遮羞布,不能擋住公眾的監督。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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