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持續推動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從六個方面作出安排部署,助力高校畢業生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
一是引導社會組織開發更多就業崗位。通知要求,積極引導社會組織持續挖潛擴容,開發更多有利于發揮大學生所學所長的就業崗位。支持社會組織引入面向基層、面向群眾的服務項目,帶動開發相應崗位。支持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搭建業內就業信息平臺,推動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
二是推動社會組織開展就業資源對接。引導社會組織發揮聯系會員、企業、高校和專業人員的獨特優勢,創新就業資源對接服務模式,搭建和完善就業資源對接平臺。加強與本地區高校的溝通協作,推進“校社合作”,引導社會組織有序組織高校大學生到會員企業、基層社區深入了解職場環境,快速適應就業需求。
三是促進社會組織細化就業指導服務。引導社會組織發揮靈活高效、貼近群眾等優勢,協助做好重點群體畢業生就業幫扶工作,圍繞脫貧家庭、低保家庭、低保邊緣家庭、零就業家庭等有就業意愿的困難群體畢業生,優先提供咨詢指導、崗位推薦、就業實習等服務。鼓勵社會組織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基地,為高校畢業生提供實習實踐、志愿服務、專業培訓等機會,提高高校畢業生綜合素養和就業能力。
四是鼓勵社會組織用好就業服務平臺。通知要求,各地民政、教育部門和高校要加強協同聯動,進一步培樹社會組織就業品牌活動,結合高校畢業生特點、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積極搭建本地社會組織招聘服務平臺,為社會組織、高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常態化開展就業服務。吸引更多社會組織、高校、求職者參與品牌活動,引導高校畢業生等青年群體進一步了解社會組織,積極到社會組織就業創業。
五是支持社會組織用足就業扶持政策。各地民政、教育部門要強化就業政策宣傳,支持社會組織及會員企業用足用好擴崗補助、見習補貼等各項穩崗減負擴就業支持政策,擴大崗位需求。對招用畢業年度及離校兩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及16-24歲登記失業青年,簽訂勞動合同,并按規定為其足額繳納3個月以上的失業、工傷、職工養老保險費的社會組織,支持其按規定時間參照企業享受一次性擴崗補助政策。
六是加強社會組織助力就業工作宣傳。各地要充分依托傳統媒體和新興媒介,加快信息平臺建設,加大就業政策宣傳推廣力度。積極總結和宣傳社會組織助力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好經驗、好做法,提高就業政策舉措的知曉度和參與度。要持續開展典型案例宣傳,展現工作亮點,突出工作實績,回應社會關切,為社會組織助力就業工作營造良好氛圍。
來源:公益時報
編 輯: 杜 雪
校稿: 王 婷
審核:胡 妍
陜西社會組織
電話:029-8520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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