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將切實發揮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的平臺作用,圍繞學校學生的實際需求,推進常態化普法宣傳,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堅實的法律保障。
祝賀
啟東市人民法院
6月30日
江蘇高院、江蘇司法案例研究基地發布
“第十二批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典型案例”
啟東法院1篇案例(案例二)入選
案例一:打擊假冒浮針,守護中醫藥創新成果
案例二:受托治喪卻揮霍遺產,繼承人主張賠償獲支持
案例三:炮制“慘劇”直播帶貨,欺詐銷售被判“退一賠三”
案例四:建群辱罵同窗引訴訟,校園霸凌法律零容忍
案例五:“共益債”保障污染土地修復,破產清算踐行綠色發展理念
案例六:尊重文化情感創新調解思路,實現城市發展與老宅保護共贏
案例七:夸大病情休病假,構成曠工遭辭退
案例八:盡責扶養患病兄弟,法院判決多分遺產
受托治喪卻揮霍遺產
繼承人主張賠償獲支持
【裁判事項】
祝某與劉某夫婦年逾八十,未生育子女。某日,祝某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由侄子小祝為其操辦喪事。一個月后,劉某因病去世,劉某的侄子小劉等人是劉某的繼承人,認為小祝做事妥當,便委托小祝以不超過祝某喪事的標準,按本地農村習俗幫忙操辦劉某喪事,并同意小祝暫時保管劉某遺產20余萬元。然而,小祝一改之前中規中矩的做法,不顧小劉等人反對,大操大辦劉某喪事,購買高檔煙酒,將劉某遺產幾乎揮霍至盡。小劉等人遂訴至法院,要求小祝返還其代為保管的遺產。法院經審理認為,小祝受托管理遺產、料理喪事,應在合理范圍內支出費用,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遺產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根據小祝的過錯程度、當地民俗并平衡雙方利益,依法判決小祝賠償部分款項。
【案例價值】
“厚養薄葬”是中華民族傳統美德,有利于節儉社會財富,減少浪費,推進移風易俗。殯葬奢侈浪費既加重經濟負擔,更背離追思本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受托人接受委托操辦喪事,應秉承誠信原則,妥當處理受托之事。違背委托人本意揮霍財產,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本案判決倡導文明、簡約、溫情的殯葬新風尚,弘揚崇尚勤儉節約的中華傳統美德。
下一步,啟東法院將繼續立足于審判職能,持續關注民生熱點難點問題,不斷發掘和打造精品案例,以優質“法治產品”助推法院工作高質量發展。
▌來源:和合法庭 吳友志
▌責編:政治部 徐越 胡丹
▌審核:陳南松
▌終審:沈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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