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辜者背負十年“毒”名,終獲警方澄清、正名。然縱觀這一事件,仍有三個未竟之問
常言“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從未涉毒之人為何成為“吸毒者”?
據新黃河報道,35歲的湖南永州市民金杰(化名)近日反映稱,2015年1月,一向安分守己的父親莫名被警方認定為吸毒人員,父親因此丟了工作,人也性情大變。一直申訴直到2024年,謎底才被解開。2024年3月,父親被警方叫去抽血,檢測報告結果出來后,警方終于澄清,吸毒者不是父親,原來是吸毒多年的叔叔冒用了父親身份。
無辜者背負十年“毒”名,終獲警方澄清、正名。然縱觀這一事件,仍有三個未竟之問。
低級錯誤何以發生,糾錯為何歷時近十年?據報道,2015年春季,金杰父親人在廣東,突然被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富家橋派出所民警要求回去備案。他百般解釋從未沾染毒品,對當事人這番異議,警方有沒有對其進行尿檢、血檢、毛發檢等檢測?如若沒有,只顧完成備案,便可能會為錯定吸毒人埋下禍根。
2016年起,金杰母親多次前往村委會和派出所討說法,均無果。這種堅持不懈的維權,實際上為警方提供了多次糾錯的機會,那么為何錯誤并未及時得到糾正,導致這家人的維權路一走就是近十年?
2024年9月,警方發現弄錯了,糾錯為何不徹底?經村委會、警方、當地政府等多部門參與協調后,涉事警方稱已將錯誤信息更正。相關情況說明稱,由于民警沒有嚴格審核,致使出錯。但至此,事情并未完全解決,今年3月,身為工程師的金杰報考某地事業單位時,發現父親記錄在系統內的錯誤信息仍未更正,自己的考試也因此泡湯。對此,家人除了要求撤銷父親的吸毒記錄,還提出了50萬元的索賠要求。6月30日,永州市零陵區政府工作人員回應媒體表示,警方稱上周已將錯誤信息全部更正,但無法滿足其高額的索賠要求。
那么,無辜背負“毒”名的人該不該獲得賠償?報道顯示,“吸毒者”身份讓金杰父親的人生軌跡被深刻改變。首先是就業,事發后不久他被廠方發現吸毒案底而丟了工作,另找工作也屢屢碰壁,只好返鄉從事養殖業兼打零工。再是人身自由受限,他需要不定期向村委、派出所拍照備案,頻率是每年大約兩三次。可以想見,“吸毒者”身份導致其個人聲譽和社會評價降低。同時,“吸毒人員”信息也影響到了下一代的前程。
鑒于此事對整個家庭造成的影響,金家人提出索賠要求。任何人遭遇不公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有正當性,維權的過程也是促進法治進步的過程,更是對公職人員履行職責的監督。
固然,索賠的金額要有相應的實際損失依據和證據支撐,但吸毒認定是公安機關依職權作出的行政行為,若公安機關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存在過錯,導致當事人被錯誤認定為吸毒人員,侵犯了當事人合法權益,也理應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和民事責任。
司法正義的實現,不僅來自修正錯案,也來自對權益受損的合理補償。當地有必要進行責任倒查、追償追責,在救濟權利的同時,通過懲戒處分等,雙向實現司法正義。只有切實做到“有錯必糾、有錯必究”,才能維護司法權威。
紅星新聞評論員 文陽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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