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河北省所有統籌區實現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個人。“享受生育津貼待遇不再需要提供準生證、生育服務證、結婚證等附加材料。”河北省醫療保障局二級調研員蘭靜表示。
問:生育津貼費用由誰出?哪些人可以申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能領多少錢?
答:生育津貼費用既不是男方單位出,也不是女方單位出,而是由生育保險出。河北省早在2007年就建立了完善的生育保險制度,規定用人單位參保女職工在分娩和產假期間,可報銷生育醫療費用和領取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按照統籌區生育津貼領取費率為職工繳納費用,繳費滿12個月以上,生育后可申領生育津貼。
社會保險法明確生育津貼發放標準,按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生育津貼天數,如順產一孩生育津貼158天,職工月均工資若為6000元,順產可領取3.16萬元。
問:如何申請?提交申請后多久能到賬?
答:通過“河北智慧醫保”微信小程序,進入【我的】→【銀行卡】模塊維護本人銀行賬戶信息。維護后,可在審核界面點擊同步銀行信息。用人單位需登錄“河北醫保公共服務單位網廳”,對女職工填報的銀行賬戶進行準確性審核。
審核通過后,醫保部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撥付,最快 2-3個工作日到賬。
問: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個人有哪些優勢?
答:一是助力生育友好型社會。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個人,減少了“單位中轉”環節,提高了發放透明度,提升了參保職工的滿意度,助力建設更加和諧生育友好型社會。二是保障職工權益。生育津貼直接發放至個人,避免了單位因某些原因截留或挪用生育津貼的風險,確保女職工在產假期間能足額拿到應得保障,增強女職工的安全感和幸福感。三是增強經濟支持。參保職工能夠及時領取到生育津貼,為其產假期間提供了生活保障的經濟支持,幫助職工更好地調養身體和照顧新生兒,有效減輕家庭生育負擔。
問:對扣留個人生育津貼,或個人離職后無法領取生育津貼等情況有哪些建議?
答:《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國務院令第619號)明確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出現個人生育津貼被扣,或者個人離職后無法領取生育津貼的情況,主要原因有兩點:一是部分女職工對自身合法權益不夠重視,生育津貼是屬于員工個人的合法權益,職工在簽訂勞動合同時,要特別注意關于生育津貼的條款,如果合同中有不合理的規定,要及時提出修改意見。二是相關證明材料保存不善,職工應妥善保存與生育津貼相關材料,如工資條或產假期間工資發放證明、社保繳納記錄、生育保險報銷憑證等。這些材料在職工權益受到侵害時將會起到關鍵作用,必要時可攜帶相關材料,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進行勞動仲裁,維護自身生育保險權益。
來源:河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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