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慶南銀行投資金融部門負責人李某,利用職務之便作案77次,侵吞公司資金高達2988億韓元(約合人民幣15.7億元),成為韓國金融史上最大規模的職務侵占案件。
▲李某用侵占資金購買的金條
據韓國法律界7月3日消息,韓國最高法院當日對該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被告人李某的上訴,維持了對其判處35年有期徒刑的原判。報道稱,這名銀行高管用客戶的血汗錢所堆砌的“皇帝般的生活”也終于落下了帷幕。
據首爾中央地方檢察廳調查,李某自2008年起負責房地產項目融資貸款業務,在14年間累計侵吞2988億韓元,創下韓國單一職務侵占案件最高紀錄。其作案手法猖狂:在企業未申請貸款的情況下,他偽造材料,違規放貸;此外,他還將企業償還的本息轉入其控制的家族及熟人賬戶。為掩蓋罪行,李某還虛構其他企業的貸款賬戶,進行資金轉移。
▲在李某住所查獲的名牌包和鞋子
檢方披露,李某及其家人每月平均消費超過7000萬韓元(約合37萬元人民幣)。他們購置了價值83億韓元的不動產,購買名牌包、鞋履等奢侈品,并將贓款用于高爾夫會員會籍、子女留學及股票投資。李某還用贓款兌換了101根1公斤重的金條,并購買大量商品券。
▲李某妻子藏在泡菜桶中的現金與支票
金融監管機構啟動調查后,李某的家人積極協助李某潛逃并藏匿贓款。他的親哥哥幫助他將44億韓元兌現成現金,并出面為他租下三處公寓作為“藏寶洞”,代為支付租金和保證金。李某妻子則將大量現金兌換成支票,塞進泡菜桶里,以躲避搜查。
檢方最終在李某用于藏匿資產的三處公寓內,搜出了101根一公斤重的金條、45億韓元現金以及5萬美元現金。
據報道,除了主犯李某,其參與協助犯罪的哥哥、妻子,以及另外7名幫助洗錢的同伙也被判刑。同時,韓國金融委員會對負有監管失職責任的慶南銀行處以6個月部分停業重罰,銀行內部多名相關人員受到了從警告到停職不等的處分。
紅星新聞記者 鄧紓怡
編輯張尋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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