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劇《以法之名》新的劇情中最刺激的劇情出現了,那就是黑惡勢力內部“分贓不均”內訌了,這才有了駭人聽聞的萬川礦業的礦難案發生。陳勝龍年幼的時候被禹天成救了,被他培養成為了如今的天龍集團的董事長,這些年來陳勝龍幫著禹天成做了很多見不得光的事情,甚至為他為江遠頂罪坐了一年多的牢,后面出獄后為他對付萬海,為他殺人、賺錢。
可是沒想到的是他成功讓萬海案成為鐵案,讓指導組鎩羽而歸,不僅如此,陳勝龍更是即將要拿下萬川礦業,也快要拿到地了,但是沒想到的是這關鍵時刻,江遠突然出現,而且還十分囂張,要摘果子,而且很顯然對于這件事,禹天成在三年多之前就算計好了的,他根本就是一顆棋子而已,這讓他徹底和禹天成反目。
于是陳勝龍說服了熊磊,讓熊磊幫自己做事,他知道萬潮為了保住萬家的礦山,偷偷的找工人私下挖礦,結果呢這位讓熊磊去在設備上動手腳。熊磊還真的去了,孫飛知道之后趕去阻止陳勝龍,可惜之前在孫飛面前低聲下氣諂媚逢迎的他,這次卻對孫飛一點也不在意,孫飛拿他是一點辦法都沒有。
后來因為設備出問題,出現了礦難,十幾個工人在電梯籠里面墜落礦井里面慘死了,而這件事讓萬潮嚇得趕緊跑路,沒想到的是孫飛復原設備,想要偽造這個案子是意外的時候,被萬潮的人給拍下了視頻,并且還被傳給了萬潮,萬潮聯系了鄭雅萍,最后萬潮把這段視頻傳給了鄭雅萍,證明這起案件不是事故,而且這起案件還和黑惡勢力以及保護傘有關系。
省檢察院知道了這一切不是意外,在鄭雅萍的建議之下,派出了專案組,而洪亮原本是拒絕鄭雅萍的邀請的,可是后來他卻脫下了外套,露出了里面的檢察官的衣服,表示自己戴罪立功,洪亮說的戴罪立功自然是十三年前的那一起131案,因為那一起案子他去東平調查之后發現自己當初斷錯了,喬振興是對的,而喬振興多年之后重新調查這個案子才死的,洪亮沒有繼續調查下去,這一次去東平也是有這方面的想法。
陳勝龍的背刺讓禹天成功敗垂成,雖然江遠在這里面很可能是摘果子了,但是最大的獲益的自然是禹天成,而且他對陳勝龍說江遠只是打工的,很可能還是天龍集團入股,萬一出了什么事情,讓江旭東來處理,這是禹天成的目的,只是禹天成做夢都想不到,自己輸了,而且輸的相當徹底,他沒想到陳勝龍會背刺自己,還引來了專案組來調查,結果他經營三十年的關系網分崩離析,孫飛、謝鴻飛還有蘭景茗等人一個個被查出,被法辦。
但是就算是江旭東這個最大的保護傘都被查出來,江遠也被抓了,禹天成也沒有任何事情,原因很簡單,因為他和這些事分割的很清楚,而且這幾年這位一直在外地,不在東平,所以查不到他,最多查也是查到陳勝龍而已。那么禹天成最后是如何被法辦的呢?真正的原因禹天成到死都不知,因為他的另一個學生熊磊。
沒錯,熊磊雖然看起來沒有陳勝龍那么有心眼,那么容易背叛,對禹天成東是十分感恩的,而且此人還算是講義氣,但是他在十幾年前卻留下了禹天成的致命罪證,那是一段錄音,這一段錄音至關重要,那也是熊磊殞命的根本原因。131案之前洪亮去調查了,但是他只是查到自己錯了,斷錯了案,卻沒有查到喬振興當初是怎么死的。
其實喬振興就是重查了這個案子,結果被殺人滅口的,喬振興曾對馬重陽說自己在程子健那里看到了一個熟人,這個熟人就是熊磊,或者說王大有。王大有當初才是主犯,從犯是孫一虎,但是判決結果卻是反過來,而就算是被認定為從犯的王大有也沒有服刑十七年,而是假死,改名換姓,然后以熊磊的身份出現在東平,還開了環保公司。
十三年前王大有已經投靠了禹天成十二年了,他為什么還要去搶劫工資款,而且還殺了三個人?當然不是因為他缺錢了,禹天成風生水起,不至于窮到那個地步,是因為禹天成讓他去礦山搞破壞,為的就是讓萬海賣掉礦山,但是沒想到失敗了,萬海堅決不賣。而禹天成讓他去殺人,熊磊留下了錄音,這錄音正是禹天成的致民罪證。
而后面熊磊被查,甚至這位還殺了謝鴻飛,追殺洪亮,好在洪亮逃過一劫,后來熊磊自己也被滅口,和雷廣發一樣人間蒸發,但是他卻留下了這錄音設備。洪亮在垃圾山里面找到了熊磊留下的罪證,結果禹天成找了不少人去阻止他,搶奪設備,好在最后洪亮得到了錄音設備,這才是禹天成最終鋃鐺入獄,承受法律制裁的原因。
只能說禹天成養了兩只白眼狼,陳勝龍不算啥,熊磊才是真的狠,留下了他的致命罪證,徹底讓他慘敗,他到死都不知,這一份錄音是他的“學生”錄下的,他最后的結局自然是慘死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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