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夏季高溫和雨季的到來,電動車騎行存在安全隱患,許多車主為了應對天氣不適,很多車主會不佩戴頭盔上路,有的給車輛加裝遮陽傘,帶來交通安全隱患。各地開啟新一輪的專項治理,重點圍繞“2罰1扣”措施,存在違規行為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近日。貴州務川縣公安局發布通告,明確從6月27日至年底,在全縣范圍內開展二三輪摩托車和“一盔一帶”違法行為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嚴查未佩戴頭盔、未系安全帶、無牌行駛、闖信號燈、非法改裝、超載、酒駕、“飆車炸街”等十類違規行為。
深圳交警針對炎熱天氣和暑假活動增多,也持續開展電動自行車整治行動,嚴查未滿16周歲駕駛、走機動車道、逆向行駛的違法行為,并使用無人機盯控精準抓拍,同時開啟夜間行動,重點嚴查酒后駕駛,呼吁市民佩戴頭盔,遵守交通規則。
7月1日起,這兩種違規行為將會受到罰款處罰
通過各地專項治理來看,從7月1日起,如果存在這兩種違規行為,都將會受到罰款的處罰,包括未佩戴頭盔上路與加裝遮陽傘在內。
不佩戴頭盔處罰
目前天氣高溫炎熱,部分車主因為悶熱而忽略頭盔,這給出行帶來了極大的安全隱患。根據數據顯示,正確佩戴頭盔可降低事故風險70%,不僅僅是違規行為,關鍵是能夠直接保護車主的安全。
未佩戴頭盔上路,第1次被查出,一般會給予口頭警告,如果后續再犯,則會處以20元罰款。另外注意的是,除了車主以外,大部分人員也必須要有安全頭盔。
7月1日起,《惠州市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正式實施,根據相關規定,未佩戴頭盔上路將會罰款20元。
電動車加裝遮陽傘處罰
加裝遮陽傘雖然能夠起到遮陽擋雨的作用,看起來比較實用,但是卻也有很多安全隱患,比如會遮擋車主的視線,大風容易使車輛失去平衡,強風還可能會使車輛側翻。
電動車加裝遮陽傘或者雨棚上路,被交警查處的話,需要立即恢復車輛原狀,否則會面臨50~200元不等的罰款。
7月1日起,這種車型不允許上路,違規將會直接扣車
使用電動車上路時,除了不允許存在違規行為以外,還要使用合規的車型,如果是違規車,不僅會被罰款,可能還會直接扣車。
從7月1日起,多地的超標電動車過渡期結束,原來懸掛臨時號牌的超標車不能繼續上路行駛了,比如陜西全省、海南海口等地區,原來的臨時號牌車輛都將禁止上路行駛,違規上路的話將會受到罰款扣車處罰。
總結
馬上進入炎熱的夏季,各地對電動車的管理變得更為嚴格,從7月1日起,多地開啟高科技抓拍行動,采用電子眼或者無人機,監控路上行駛的車輛,存在違規行為將會直接抓拍,重點嚴查兩種違規,將會受到罰款處罰,同時一種違規車型要求淘汰,不允許繼續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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