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權威媒體報道,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從2026年1月1日起開始實行。
而在這個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當中,最引人注意的,就是特定情形下,未成年人的拘留年齡下調到14歲。
原文是這么說的:
對14周歲至16周歲以及16周歲至18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或者14周歲至16周歲一年內二次以上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執行拘留
最低年齡14歲,如果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屢教不改就可以辦理拘留。
而這個年齡一般都是初中生,所以這新頒發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天然的指向校園霸凌。
校園霸凌一直是一個大難題,尤其在這兩年,產生了一些極端的學生欺凌事件,引發了廣泛的關注。
所以在這種情況下,國家出手了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對校園欺凌行為提出了非常嚴格的規定,堪稱是整治校園霸凌最嚴紅線。
第一:最低處罰年齡降到14歲。這個年齡的孩子早熟,再加上今天人工智能網絡的發展,很多孩子雖然年齡不大,但是心智早就已經成熟。之前限于法律法規的不健全,讓很多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逃脫了法律的制裁,現在年齡已經不再是護身符。
第二,新頒布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把校園欺凌定性為違法行為,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以前更多的都不過是處于民事糾紛,而現在直接上升為違法行為來定性,并且專門由公安機關來處理,賦予他們處理的權限,讓這些違法的未成年人得到有效的管理和處罰。原有的執法盲區現在被填平,而不僅僅是學校的責任。
第三,對學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縱容校園霸凌將會遭到追責。
對于校園欺凌發生情況比較嚴重的,一定要報告當地的公安機關。之前很多學校遇到校園霸凌事件,害怕影響學校聲譽、擔心處理不好各方面之間的關系的原因,存在瞞報甚至不了了之的情況,實際上縱容了校園欺凌行為的發生。
而現在在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要求之下,給學校也上了一個緊箍咒,無論是校長、教導主任還是班主任,一旦發現校園欺凌必須要如實上報。如果學校不作為,將會直接處理追責校長班主任,分管領導的責任。
我們很小的時候都學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但前提是有法必依。之前關于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行為,校園欺凌的行為一直都是一個老大難問題,現在新的法律法規出現了,我們相信在國家最嚴紅線的嚴格要求之下,校園欺凌行為將會得到進一步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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