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已進入汛期,為最大限度預防氣象災害,保障山區道路通行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九十條之規定,決定對崇州市文井江鎮(雞冠山)、街子鎮(九龍溝)山區道路采取臨時交通管控措施。
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7月5日起,每日根據車流量飽和情況對進入文井江鎮(雞冠山)、街子鎮(九龍溝)的外來車輛采取限制通行措施。
二、受山區道路通行條件限制,對進入文井江鎮(雞冠山)、街子鎮(九龍溝)17座(不含)以上客車進行交通管控。
三、凡發布地質災害氣象風險3級黃色及以上預警和其他突發情形時,對文井江鎮(雞冠山)、街子鎮(九龍溝)沿線道路實施交通管制,禁止社會車輛進入。
四、本通告所限制通行的車輛,不包括施工車輛、公共交通車輛、搶險車輛和執行緊急任務的特種車輛。
五、管控期間在李家巖復建道路右岸重慶路口、文井江鎮柏木溝路口、重慶路與梧桐大道路口、重慶路與花園路路口等設置管控點,所有車輛和行人請自覺服從交通管控人員指揮。違反本通告的,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原有通告與本通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
特此通告
崇州市公安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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