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國家疾控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電子病歷信息使用管理的通知》,針對醫療機構電子病歷信息管理提出明確要求,旨在規范醫療信息使用,保障患者隱私與醫療數據安全。
電子病歷作為醫療活動中生成的數字化記錄,包含文字、符號、影像等多種信息,在門(急)診及住院診療中發揮重要作用。隨著醫療信息化發展,電子病歷使用頻率增加,其信息安全與隱私保護問題受到關注,此次新規的發布正是對此現狀的回應。
新規明確,醫療機構需履行電子病歷信息使用管理的主體責任,不得將患者病歷信息用于非醫療、教學、研究目的。醫院要確定管理牽頭部門,強化紀檢監督,同時將電子病歷信息規范使用情況納入人員績效評價,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在制度建設方面,醫療機構需完善電子病歷信息系統分級管理制度,規范病歷從創建、記錄到傳輸各環節的工作流程。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及時處理不合理調閱、使用等情況,還需制定信息泄露應急處置流程,確保信息安全可控。
在使用規范上,醫療機構按最小可用原則設置分級訪問權限,為工作人員提供專屬身份標識,確保操作全程留痕、可追溯。電子病歷信息共享需通過嚴格的授權審批流程,對見習實習人員、外部服務商等也制定了相應管理措施。
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將加強對醫療機構的指導與監管,定期進行監測評估。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把電子病歷信息規范使用情況,作為醫院評審、巡查及智慧醫院建設等工作的評估依據,推動新規有效落實。
此次新規的出臺,為醫療機構電子病歷信息管理提供了清晰指引,有助于構建更規范、安全的醫療信息使用環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