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用了近二十年,在四川江安的貧瘠土地上筑起一座慈善的燈塔——減免醫療費用、墊付貧困患者醫藥費、捐資助學、修橋鋪路……每一筆善款都帶著溫度,落在最需要的人手中。然而,當宜賓市敘州區法院的一紙判決落下,這位被稱為“公益脊梁”的江安縣中醫醫院原院長馮登云,卻因倡導企業捐贈的280余萬元善款被認定為“受賄”,判處十年徒刑。
善款何以成“罪證”?
2025年,馮登云案一審判決引發軒然大波。法院認定,馮登云在擔任院長期間,通過“倡導捐贈”的方式收受企業“行賄款”280余萬元,構成受賄罪。但蹊蹺的是,判決書同時確認捐贈協議有效,且未追繳所謂“贓款”,邏輯自相矛盾。更關鍵的是,所有證據均顯示,馮登云從未經手這些款項,資金直接流向受助群體和公益項目。
“如果倡導慈善成了犯罪,以后誰還敢做公益?”三界村一位村民憤慨道。這條由捐贈款項修建的村路,如今成了馮登云的“罪證”,而曾經因他受益的數百名群眾,則聯名按下血印,為恩人喊冤。
法律爭議與專家質疑
本案的核心爭議在于:未經手款項的慈善倡導,能否構成受賄?《刑法》起草人何永堅教授明確指出,受賄罪必須以非法占有為前提,而馮登云與受捐者無特定關系,款項用途透明,不符合犯罪構成要件。北師大法學院院長趙秉志則質疑,所謂“行賄人”證詞矛盾,且行業“潛規則”指控缺乏證據支撐。
法律界更尖銳的批評指向司法機械主義——當判決書將白紙黑字的捐贈協議與“受賄”強行掛鉤,當群眾聯名陳情被法庭無視,法條是否已淪為脫離民意的冰冷工具?
公益生態的崩塌
馮登云的入獄,讓江安縣的醫療與慈善體系遭遇滅頂之災。江安縣中醫醫院從盈余轉為虧損,貧困患者救助申請駁回率飆升;企業因“怕捐款變行賄”紛紛撤資,扶貧項目接連爛尾;曾被幫扶的村民甚至拒絕新項目:“我們怕好事再變壞事!”
更深的傷痕在于社會信任的撕裂。一位受助學生在陳情信中寫道:“如果為貧困抱薪者凍斃于風雪,未來還有誰敢點燃那團火?”
二審:法治靈魂的保衛戰
如今,馮登云案迎來二審。這已不僅是一個人的清白之爭,更是司法能否捍衛“懲惡揚善”初心的試金石?!读葏ⅰ返脑u論振聾發聵:“法律若不能守護公益與民心,條文再精密,也不過是沙灘上的正義城堡。”
當280多萬元善款筑起的脫貧路,在判決書上化作冰冷的刑期;當成百上千群眾的呼聲,被法槌的回聲淹沒——我們不得不追問:機械的司法,是否正在親手扼殺法治的靈魂?二審法官的筆,將寫下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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