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媒體報道,陜西某市3名初中生,于7月1日凌晨偷開走奔馳車,最終以車頭幾乎撞沒了,車子被交警拖走告終。車主黨先生說,已經定了43萬,但保險公司拒賠,理由是未成年人駕駛所致不在保險賠償范疇,目前,3名肇事初中生的家長,沒有一個和其聯系。(源自果然視頻、齊魯晚報等媒體)
涉事初中生家長會主動聯系賠償嗎?大概率不會!理由很簡單,現在是暑期時間,監管責任是家長的,3名初中生晚上能結伙出去,凌晨偷開車,反映了3個家庭對子女動態的徹底失察。一般正常的家庭,暑假本應是親子互動與習慣養成的關鍵期,還不逮住孩子做做家務,監督其完成暑假作業,甚至送到哪兒去補補課,不會放任孩子夜游不歸。這3個家庭,大概率是放任孩子晝夜顛倒、沉迷網絡,甚至對異常社交圈層視而不見。
今天早上又看到一條新聞,外賣小哥送快遞時,一個孩子突然沖出來,小哥緊急剎停,沒有碰到小孩,小孩家長揪住外賣小哥不放,要求賠償,一位黑衣大哥仗義執言,不準其家長訛詐外賣小哥,最后小哥怕耽誤送餐,還說掏了500元才走脫。沒有過錯都被家長訛詐了一把,何況3名初中生是否受傷都不知曉,沒有找黨先生索賠就算其燒高香了。
當然,按照法律規定,未成年人造成他人財產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但現實中的案例卻屢屢暴露執行困境:2016年某地四名少年偷車肇事案中,涉事家長曾以"孩子犯錯與父母無關"的邏輯在法庭上抗辯;2023年廣州一起未成年人連續盜竊摩托車案件中,家長甚至在派出所拍桌怒吼:"14歲小孩懂什么!"
熊孩子背后必然站著熊家長,三個熊家長都是“受害者”,不找奔馳車主索賠才不正常,所以,奔馳車主要做好打官司的準備,要告3個熊孩子的家長,且做好贏了官司要不回錢的準備,因為他們可能是“低保戶”、“單親家庭”。為什么還要告他們,不為別的,免得3個家庭家長糾纏不清。
這個震動全網的案例,再次提醒我們中小學生暑期,是未成年人違法高發期,也是檢驗家長履職成色的關鍵期。因為種種原因,不少家長或沒有時間精力監管,或沒有能力監管,學生很容易在暑期出事。這需要社區組織好托管服務,指定社區干部對高危家庭監管包保;需要學校老師定期聯系家長了解情況,指導家長做好監管,保證這些家長正確履行監管責任。
至于黨先生這樣的案例,建議試點"未成年人侵權家長黑名單",將拒不賠償的監護人納入征信懲戒;建議推行《暑期監護人責任險》,強制高風險家庭投保以保障受害人權益,傳遞出一個明確信號:未成年人保護發不是作惡護身符,法律與制度的"剛性"必須及時補位。
43萬元的車損賬單,本質上是一份中國家庭教育的"欠費通知"。當方向盤被未成年人的手肆意轉動,真正失控的或許是監護責任的"剎車系統"。這個夏天,該被審判的不只是三個偷車少年,更是所有把生養之恩當作免責符的父母——因為,放任孩子走向歧途的代價,終將由整個社會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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