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聯社7月7日訊(記者 彭科峰)2025年上半年,有多少名銀行人徹底失去了從業資格?
今日,依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信息,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約有50名銀行業從業者被監管部門“紅牌罰下”,其主要原因仍然和違法放貸有關。對比來看,2024年上半年約有62名銀行人遭遇終身禁業。
對此,某券商宏觀分析師向財聯社記者表示,金融監管從嚴是大勢所趨,盡管目前終身禁業的案例多涉及過往“舊賬”,但仍然反映出監管部門“全面加強金融監管”的態度和決心。未來數年內,此類罰單數量仍有望繼續增長。
平均每個月超8人被紅牌罰下
今日,依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信息,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2025年上半年,約有50名銀行人被監管部門予以“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的行政處罰。
按季度來看,一季度累計有有34人被監管部門紅牌罰下;二季度的人數明顯減少,約有16名銀行人被監管紅牌罰下。按照月度來看,2025年1月份被終身禁業的人數最多,達到21名;6月份被監管紅牌罰下的人數最少,僅有1人,即江西廬山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員工劉張華。
按照所在金融機構類型來看,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今年上半年,被紅牌罰下的國有大行員工達17人,占據整體被罰人數34%;被紅牌罰下的農商行/農信社系統人員達15人,占整體被罰人數的30%。其余被處罰的機構類型還包括股份行、財務集團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
對比來看,依據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信息,財聯社記者統計發現,2024年上半年約有62名銀行人遭遇終身禁業,去年全年約有超110名銀行人被紅牌罰下。整體來看,今年的銀行業終身禁業人數稍低于去年同期,但依然維持高位。
被罰人員類型日趨多樣化
從國家金融監管總局官網發布的行政處罰的文件來看,大部分被紅牌罰下的人員涉及的違法違規原因和貸款“三查”問題有關,且主要是違法發放貸款。
其中典型案例為,高勇軍(時任澠池農村商業銀行果園支行客戶經理)因為違規發放貸款被監管終身禁業。而依據裁判文書網披露,高勇軍涉嫌挪用公款,利用別人名字進行編造假資料,制造假合同所造并違法發放貸款,涉及同類案件約有70起,涉涉案金額達到600多萬元。
此外,今年上半年被終身禁業的銀行人當中不乏一些昔日的“金融明星”。比如原中國光大實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原光大銀行深圳分行黨委書記、行長朱慧民,因審批發放并形成不良貸款業務,且數額巨大被查落馬,并遭紅牌罰下。據官方網站披露,在光大銀行、光大實業工作期間,朱慧民曾通過親屬收受4家客戶企業3000余萬元,還涉嫌收受價值4000余萬元別墅,與企業老板存在巨額經濟往來。
再比如,工商銀行私人銀行部原副總經理徐衛東在落馬多年后,也于今年年初被上海金融監管局予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終身的追罰。監管部門指出,徐衛東的違法違規事由為:股權投資母基金業務未制定管理制度、未按規定程序選聘金融服務合作機構、理財投資合作機構名單制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投資審查程序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理財資金違規投資于高風險金融產品、員工行為管理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
此外,徐衛東的同事、陳琪(時任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私人銀行部產品一部(籌)負責人等)也于4月份被監管紅牌罰下。
值得注意是,相比過去,今年上半年被紅牌罰下的機構人員日益多樣化,從單純的銀行向財務集團公司、金融租賃機構等領域擴張。比如,今年1月份,王翔(時任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二部高級客戶經理)、李裕勇(時任江蘇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二部經理、市場總監),因為“將所有權有瑕疵的財產作為售后回租業務租賃物”,被終身禁業;姜建平(東方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韓冰(時任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總經理)、郭軒(時任東旭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董事長)等三人因為卷入上市公司財務造假事件,被紅牌罰下。
上述分析師認為,集團財務公司、金租機構和信托公司,某種程度上都具有“影子銀行”的特性,和銀行相比,這些金融機構蘊藏的風險同樣不容小視,并且隱藏得更深,有關部門不斷加強監管也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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