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上,一種刺耳的聲音日漸喧囂:“交公糧不該算社保!那是納稅,納稅就該是無償的、強制的,與社保八竿子打不著!”更有甚者,據此指責農村老人提高養老金的要求純屬無理取鬧。
這般言論,不僅是對歷史的無知,更是對農民巨大犧牲的冷漠否定,是建立在錯誤邏輯上的冷酷審判。
謬論一:混淆歷史語境,以今律古。
持此論者最大的謬誤,是強行將當代社保制度的框架套用到特殊歷史時期。我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明確建立于1991年(《國務院關于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的決定》),其大規模覆蓋更是之后逐步推進的。而農民大規模、制度性地“交公糧”呢?它作為國家工業化原始積累的關鍵手段,始于上世紀五十年代,直至2006年農業稅條例廢止才徹底退出歷史舞臺。
試問,在社保制度尚未建立或遠未覆蓋農村的數十年間,農民以“交公糧”形式做出的巨大貢獻,難道就因時間錯位而被一筆勾銷?這無異于指責秦始皇不懂使用智能手機!
謬論二:無視“交公糧”的實質——被嚴重低估價值的強制轉移支付。
“無償”、“強制”、“固定”——論者振振有詞地以此將“交公糧”等同于現代稅收。然而,他們刻意忽略了一個冰冷而殘酷的核心事實:價值被系統性、制度性地嚴重壓低。
在統購統銷政策下,國家以遠低于市場的“牌價”強制收購糧食。農民被迫交出的,不僅是作為商品的糧食,更是凝結在其中的、遠未被市場承認的巨額價值。經濟學家蔡昉等人的研究指出,1952-1997年間,國家通過工農產品價格“剪刀差”,從農業部門提取的資金總額高達驚人的1.3萬億元人民幣(按當年價格計算)。這筆巨款,正是新中國工業體系得以奠基和騰飛的最重要原始資本之一。
這絕非現代意義上基于公共服務的稅收返還,而是農民血肉鑄就的、近乎單向的“抽血”式貢獻。它塑造了工廠林立的城市,卻掏空了鄉土發展的根基。
謬論三:割裂歷史貢獻與當代保障的天然聯系。
“社保是繳費換保障,你們沒繳費!”——這是最粗暴的割裂。
現代社保體系講求權利義務對等,這沒錯。然而,當農民在社保制度建立前,已經以“交公糧”這種特殊形式,為國家財政、為全體國民的未來保障體系(包括城鎮職工社保基金的早期積累)支付了遠超其負擔能力的“歷史性巨款”時,當代制度設計難道不應正視并承認這種“歷史繳費”?
農民以青春與汗水為代價,支撐了共和國大廈的崛起。當他們步入垂暮,我們卻以冰冷的“未參保”為由,將這群奠基者拒之于體面養老的門外,這豈是“權利義務對等”能解釋?這分明是歷史債務的刻意遺忘!
現實困境:微薄養老金與沉重的歷史債務。
當下農村居民基礎養老金之低,令人心酸。全國平均水平每月僅百余元,與城鎮職工養老金差距懸殊(據2023年數據,城鄉居民月人均養老金約179元,企業退休職工月人均則超3000元)。許多地方發放的金額,甚至難以支撐幾日像樣的伙食。2009年新農保實施時已年滿60歲的老人,多數因制度門檻,無法像城鎮職工一樣通過長期繳費積累個人賬戶,只能領取極其微薄的基礎養老金。
他們,恰恰是“交公糧”時代的主力軍!他們曾彎腰背負起國家重擔,如今卻只能手捧微薄養老金,在生存邊緣徘徊——這就是我們對歷史功臣的“回饋”?
歷史欠賬,必須償還!
提高農村老人養老金,絕非什么“無理要求”,而是對歷史貢獻遲來的、必要的承認與補償,是填平歷史遺留巨大鴻溝的正義之舉。
這補償,是代際公平的體現:不能因歷史制度設計的不完善,就讓一代人承擔全部犧牲成本。
這補償,是社會正義的基石:一個不能善待其建設者尤其是最艱辛建設者的社會,根基必然動搖。
這補償,是時代良心的底線:在國力日益強盛的今天,我們完全有能力,也絕對有責任,讓曾為國家獻出黃金歲月的農民,享有基本的有尊嚴的晚年。
結語
“交公糧不算社保”的論調,是歷史健忘癥發作的冰冷產物。它粗暴割裂了共和國艱難創業史上農民不可磨滅的血汗功績與當代社會保障責任之間的血脈聯系。
那沉甸甸的公糧,浸透了烈日下的汗水,承載著整個民族工業化的希望。如今,當城市高樓林立、社保體系日漸完善,我們怎能轉過身去,對那群曾為我們負重前行的老人說:“你們的犧牲,與今日保障無關”?
歷史從不會真正沉默。三億農民交出的黃金時代糧食,不應只換回白銀般的晚年。承認“交公糧”的歷史價值,實質性地、顯著地提高農村老人養老金,這不是施舍,而是償還一筆拖欠太久的良心債,是共和國對其最堅韌基石遲來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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