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西安市民爆料“中建四局因拖欠員工工資被處罰”。經西西新聞記者在信用中國(陜西西安)官網核實,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的確存在被行政處罰信息。
處罰信息顯示,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拖欠員工工資,西安市高新區勞動監察大隊下發限期整改指令書,要求支付員工工資,但該公司逾期仍未支付,其行為違反了《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相關規定。西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作出罰款1.2萬元的行政處罰。
信用中國(陜西西安)網站展示的信息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三十條旨在保障勞動保障監察工作的順利開展,對各類干擾、阻礙監察工作的行為進行規制和懲處。其規定,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理決定的行為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官網顯示,該公司成立于1962年,是中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骨干子企業。年合同額超3000億元,營業收入近1500億元,擁有房建、市政、公路特級施工總承包,建筑、市政、公路設計甲級資質(三特三甲)等170余項資質,業務范圍涵蓋工程建設(房屋建筑、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開發(地產開發、建造融資、持有運營)、勘察設計(科研、勘察、設計、咨詢)、新業務(綠色建造、節能環保、電子商務)等多個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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