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陳洋洋
7月8日,甘肅天水市聯合調查組發布《關于天水市麥積區培心幼兒園幼兒血鉛異常問題調查處置情況的通報》。
經查,幼兒園園長朱某琳、投資人李某芳同意該園后廚人員通過網絡平臺購買彩繪顏料,稀釋后用于部分食品制作。7月3日凌晨,公安部門將其藏匿的剩余顏料查獲。經檢驗,查獲顏料含鉛(包裝明確標識不可食用)。
幼兒園食堂監控畫面截圖
通報稱,公安機關以涉嫌生產有毒、有害食品罪,將朱某琳、李某芳等8人依法刑事拘留,對另外2人依法采取取保候審強制措施。
截至7月7日晚10時,培心幼兒園251名幼兒已全部檢測。本著應治盡治原則,多家醫療機構檢測結果經國家、省聯合醫療專家組根據血鉛標準認定,血鉛異常233人、正常18人。渭北幼兒園、慈愛幼兒園、蒙迪愛幼兒園采樣檢測結果均正常。
患兒和家長正在診室外等待就診
那么,被依法刑事拘留的8人將面臨何種刑罰?
對此,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該幼兒園使用的添加劑屬于法律禁止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可能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144條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的規定處罰。
付建表示,根據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的規定,生產、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1)致人死亡或者重度殘疾的;
(2)造成三人以上重傷、中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嚴重功能障礙的;
(3)造成十人以上輕傷、五人以上輕度殘疾或者器官組織損傷導致一般功能障礙的;
(4)造成三十人以上嚴重食物中毒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
(5)其他特別嚴重的后果。
他稱,此次事件導致眾多幼兒血鉛異常,后續若經鑒定對幼兒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幼兒園負責人將面臨最重的刑罰,也即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家長有權起訴幼兒園,要求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延伸閱讀
7月1日,甘肅省天水市查獲褐石培心幼兒園違規使用添加劑導致部分幼兒血鉛異常案件。隨后幾天,陸續有家長攜孩子自行前往西安各個醫院就診,僅西安市中心醫院就收治了至少100名患兒。7月7日晚,多位家長向記者分享了孩子住院治療期間的經歷。
王先生的孩子在涉事幼兒園上大班,日前赴西安市中心醫院血檢發現鉛含量超標后已住院多日。“現在住院每天都要給娃輸液,從早上9點多一直到下午快吃飯的時候,起碼得6個小時以上。”王先生表示,“輸液瓶子倒不大,就200多毫升,但是滴得慢,6秒才一滴,太快了怕娃身體受不了。娃現在就是經常容易出汗,空調房里也滿頭大汗”。
王先生告訴記者,孩子輸液的時候吃飯也不方便,有的時候還得要媽媽喂飯。醫生告訴我們第一個療程是10天,其間還要補充其他微量元素。在和記者聊天時,王先生的女兒和同學在一旁玩耍,記者注意到,他們手上都戴有留置針頭。
血鉛異常幼兒的輸液瓶
家長張先生展示的輸液瓶圖片顯示,該液體由5%葡萄糖注射液250ml和依地酸鈣鈉注射液0.45g混合而成,一日一次。張先生表示,他的兒子也是每天早上9點多開始輸液,到下午3點多,總共4個多小時。據張先生透露,每個小孩因為情況不同,所以調的輸液速率不一樣,有6秒一滴的,也有3秒一滴的。
李女士的孩子是7月3日首批血檢完入住醫院的,第一個10天療程幾乎過半。“今天醫生來尿檢過了,說是看看孩子排鉛的情況,還沒出檢驗結果,明天應該能出。”李女士向記者表示,住院治療期間,孩子除了輸液,還要進行各種檢查,如核磁共振、B超、視力檢查、聽力檢查等。
晚上8時許,正與記者談話期間,李女士隔壁床的孩子就被安排去做核磁共振,檢查頭部。同病房的多位家長稱,孩子這兩天輸液后,肚子疼、腿疼的癥狀有所緩解,幾乎沒有發作過了。“現在就是在等第一個療程,看最終結果如何,我們現在就是擔心后續影響”。
據四川日報報道,兒童鉛中毒防治專家、上海交通大學醫學院附屬新華醫院兒科學教授顏崇淮表示,普通幼兒園孩子的血鉛應該在20微克左右。對于在快速的生長發育過程中的兒童來說,鉛的神經毒性最為明顯,可影響兒童的智商。
顏崇淮指出,“鉛的神經發育毒性可以說是不可逆的,也就是即使通過治療,血鉛恢復正常了,但智商很難恢復到原來應有的水平。比方說,血鉛升高到300—400微克/升,不治療智商大約丟失7分,但通過積極治療,可能再爭取回來2-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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