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聞·河南交通廣播記者 李鵬
7月8日9時30分,漯河市區黃河路與舟山路口,漯河交警一大隊民警攔下一輛未懸掛車牌、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電動四輪車,經查,該車駕駛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民警現場告知駕駛人無牌無證駕駛電動四輪車走機動車道是違法行為,不僅擾亂交通秩序,還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危及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并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自7月1日起,漯河市交警部門在市區6條嚴管街(嵩山路、長江路、黃河路、淞江路、人民路西段和金山路)主道上設置9個集中執法卡點,對違法行駛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發現一輛,查處一輛。
執勤民警現場檢查駕駛人的駕駛證、車輛行駛證,對無牌無證的,依法扣留車輛,對駕駛人開具無證駕駛處罰決定書。無號牌的依法扣留車輛,讓車主提供車輛相關手續后,再依法處理。民警現場向駕駛人宣傳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和相關出行常識,特別是駕駛電動車安全知識,提醒大家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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