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左后旗公安局甘旗卡第一派出所
關于進一步加強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的通告
為進一步加強科左后旗甘旗卡鎮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類安全隱患,維護房屋租賃雙方合法權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等規定,現就加強我轄區出租房屋治安管理有關工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30日內,房屋出租人需到轄區派出所進行備案登記,并簽訂《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責任書》,未到轄區派出所登記備案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二、房屋出租人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身份證件的承租人,出租房屋的安全由房屋所有人負責,出租人應對承租人使用房屋情況進行監督;對不履行治安責任甚至包庇、容留違法犯罪分子或者參與犯罪的出租房主、業主,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房屋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責任為違法犯罪活動提供場所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房屋租賃關系發生變更,房屋出租人應自變化之日起7日內報告至轄區派出所;
五、出租房屋或以其他形式為流動人口提供居住場所的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排查登記工作和防控措施,對拒不配合人員,將依法依規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六、違反以上規定行為的,我單位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和《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等規定,依法、酌情對違反規定的人員及單位處以警告、罰款、拘留的處罰,涉及刑事案件的將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通告所稱房屋,包括住宅、工商用房、辦公用房、倉庫及其他用房。
本通告租賃房屋,是指旅館、民宿經營房屋以外,以營利為目的,出租給他人居住、辦公、存儲和工商等用途的房屋。
本通告發布之日起施行。
科左后旗公安局甘旗卡第一派出所
2025年7月9日
來源 │平安科左后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