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迎來一年一度的畢業季。
租房成為許多畢業生
進入社會的第一步。
那么,對于這群社會“萌新”來說,
租房需要避免哪些“陷阱”?
這份房屋租賃合同簽訂要點,
大家提前收藏起來吧!
合同名稱要明確
合同名稱建議為《房屋租賃合同》。合同名稱不明確,易引起管轄權爭議。
租賃基本信息要明確
租賃合同除了要載明租賃物名稱、詳細地址、面積、用途等基本信息外,還要明確約定租金、押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等條款。
租賃期限要明確
租賃期限需明確起止時間,出租人和承租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視為不定期租賃,雙方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即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另外,需注意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承租人有無轉租權可明確
承租人是否有權轉租房屋是租賃合同的常見爭議焦點之一,建議在合同中明確以避免此類糾紛。
依據民法典相關法律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承租人轉租,但是在六個月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出租人同意轉租。
房屋設施損壞責任要明確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是出租人和承租人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雙方之間約定履行。
同時,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使用租賃物。若其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耗的,不承擔賠償責任。若其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據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請求賠償損失。
違約責任要明確
違約責任明晰有利于雙方高效解決爭議。需要注意的是,對違約金數額的確定需要結合守約一方的實際損失來考量,不宜過高也不宜過低。
依據民法典相關法律規定,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來源: 山東高法
弘揚憲法精神
構建和諧社會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