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孔澤思 每經編輯:張益銘
“深圳港作為全球集裝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承載著華南地區重要航運樞紐的功能,也是粵港澳大灣區航運生態圈的重要組成部分。2025年上半年,深圳海事局共保障44.83萬艘次船舶、1723.40萬標準集裝箱安全進出深圳港,同比分別增長48.62%、10.70%。”
7月10日上午,深圳市政府新聞辦舉行《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新聞發布會,深圳海事局副局長曲義江介紹了規定出臺的背景和重大意義,規定將從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實施,這是深圳首部系統規范船舶安全航行行為的管理規定。
新聞發布會現場 圖片來源:每經記者 孔澤思 攝
規定聚焦服務航運經濟發展
據悉,隨著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樣化發展趨勢加速,深圳港船舶交通流持續攀升,西部港區承載了珠江口約80%的船舶交通流量,東部港區承擔著廣東省超三分之一的外貿進出口量,水上交通環境日益復雜,通航安全壓力倍增。既有的船舶安全航行制度,已難以適應當前船舶通航管理的客觀實際。
當前,深圳在船舶通航管理方面主要面臨的挑戰包括:部分航道通航環境復雜,通航密度較大,通航秩序需優化;部分錨地錨泊船舶數量與進出港船舶數量嚴重不匹配,錨泊秩序有待加強;碼頭水域船舶進出港作業密集,通航秩序需改善;轄區水上水下活動頻繁,施工區監管壓力較大。這些問題都需出臺一部通航管理規定予以規范。
據會上介紹,規定包括總則、一般規定、航道和航線、橋區水域、其他區域、附則等六個章節,共49項條款。從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規則等多方面對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業行為進行體系化規范,其中還填補了多項深圳通航管理空白。比如,首次劃定內河通航水域,首次設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首次明確安全條件核查范圍,首次實施分區限速管理等。
助力深圳“藍色經濟”建設
海洋是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地,深圳正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加速發展“藍色經濟”。
深圳海事局法規規范處處長石西津介紹,深圳海事局正從四個方面全力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一是促進航運要素集聚。深化國際船舶登記制度改革,出臺《深圳經濟特區國際船舶條例》,“中國前海”船籍港船舶登記數量穩步增長,目前登記船舶總載重噸約38萬噸,船舶總價值近40億元;深圳海事局優化融資租賃登記服務,助力前海落地融資租賃船舶達39艘,租賃資產突破160億元。
二是助力航運綠色發展。深圳海事局支持深圳建設船用清潔燃料加注中心,構建船用天然氣燃料加注監管服務體系,保障鹽田港LNG(液化天然氣)加注量目前已突破62萬立方米,加注總量位居全國第二。
三是提升港口服務能級。指導相關企業制定光伏儲能產品海上運輸安全標準,開辟了新能源汽車海上運輸監管服務綠色通道,新能源汽車、大型儲能柜海運成本最高分別下降了50%和30%,保障“新三樣”成為深圳新出口的增長點;深圳海事局還推出了深圳西部集裝箱港區“一體化”海事便民服務舉措,大大提高了深圳港的營運效率。
四是支持郵輪游艇經濟發展。深圳海事局持續推進深圳大灣區國際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設,逐步擴大自由行游艇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點,目前已有260余艘游艇通過“自由行”往返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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