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對2025年二季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據悉,2025年2季度,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根據國家鐵路局關于印發《2025年度鐵路專用設備行政許可企業監督檢查計劃》的通知(國鐵設備監函〔2025〕8號),依法對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等開展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多項,并下發《鐵路專用設備監督檢查通知書》,要求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將整改情況及時報送沈陽鐵路監督管理局。
據監督檢查結果顯示——
企業名稱: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
許可類別:機車車輛;
檢查時間:4月22日;
檢查依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辦法》(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13號)、《鐵路機車車輛設計制造維修進口許可實施細則》(國鐵設備監〔2014)19號);
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1.服務制度不健全。無《客戶溝通計劃》,且《與顧客溝通記錄》中顧客名稱僅有“運輸調度室”。
2.規章制度不完善。一是未執行2007版鐵道部《鐵路技術管理規程》,按照2014版鐵路總公司《技規》制修了企業的《鐵路運輸技術管理規程》;二是對列尾裝置的安裝、摘解和檢測未作出規定,僅在油品調車站《站細》中有相應規定。
3.《吉林石化公司物資供應商管理辦法》落實不到位,未按辦法對供應商進行考核評價。
4.《零部件和原材料驗收記錄》不規范,缺少驗收標準的具體項點。
5.作業指導書未及時更新。檢查現場工藝文件,發現《轉K6型轉向架彈簧檢查廠修作業指導書》為2019年舊版,未及時更新(JH072.10205.023.049V2.0)。
6.工藝文件不完善。檢測量具使用說明書不全。
7.技術管理有缺失。檢查制動閥檢修發現《微控空重車自動調整裝置試驗臺機能實驗記錄》紙質記錄(2014年末至今)未按要求每月26日交資料室。
8.配件管理不規范。一是現場檢查鉤緩檢修間內新舊緩沖器混放,二是檢修現場工具柜內有舊軸箱蓋及軸箱螺栓,且未標記報廢或待檢。
9.未嚴格落實質量鑒定制度。機動車輛科以對規檢查代替每季度的質量鑒定,違反《自備車輛管理規范》中“9.6.1機動車輛科每季度對廠修、段修定檢后1~2個月的運用車,采取隨機抽樣的方法標準進行一次質量鑒定。”的規定。
監管措施:下發《鐵路專用設備監督檢查通知書》,限期整改。
本報通過啟信寶了解到,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成立于2000-01-10,負責人為金彥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91220201717174219W,企業注冊地址位于吉林市龍潭區龍潭大街9號,所屬行業為原油加工及石油制品制造。(中國基建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