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籍C型罐式LNG加注船“新奧普陀號”在海事部門的全程安全保障下,正在為“新加坡快航”輪加注7755立方米LNG燃料。 深圳海事局供圖
7月10日,《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專題新聞發布會在深圳市政府新聞發布廳召開。據介紹,《深圳水域船舶安全航行規定》是深圳市首部系統性規范船舶航行、停泊及作業行為的管理規定,旨在應對日益增長的航運交通壓力,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為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提供堅實的制度支撐。該規定將于2025年7月20日起正式實施。
深圳海事局副局長曲義江介紹了《規定》出臺的背景、主要內容和重大意義。深圳海事局通航管理處處長石萬里、深圳海事局法規規范處處長石西津、深圳海事局指揮中心主任王維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東部港區承擔著
廣東省超三分之一的外貿進出口量
曲義江在發布會上介紹,深圳港作為全球集裝箱吞吐量第四的港口,承載著華南地區重要航運樞紐的功能,也是粵港澳大灣區航運生態圈的重要組成部分。今年上半年,深圳海事局共保障44.83萬艘次船舶、1723.40萬標準集裝箱安全進出深圳港,同比分別增長48.62%、10.70%,深圳航運經濟發展態勢良好。
隨著船舶大型化、密集化、多樣化發展趨勢加速,深圳港船舶交通流持續攀升,西部港區承載了珠江口約80%船舶交通流量,東部港區承擔著廣東省超三分之一的外貿進出口量,水上交通環境日益復雜,通航安全壓力倍增,現行的船舶安全航行制度,已難以適應當前船舶通航管理的客觀實際。
當前主要面臨的挑戰包括:部分航道通航環境復雜,通航密度較大,通航秩序亟須優化;部分錨地錨泊船舶數量與進出港船舶數量嚴重不匹配,錨泊秩序有待加強;碼頭水域船舶進出港作業密集,通航秩序需改善;轄區水上水下活動頻繁,施工區監管壓力較大。這些問題都亟須出臺一部通航管理規定予以規范,以法治為基,尋開山之路,切實保障深圳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服務深圳航運經濟高質量發展。
為更好落實《深圳市海洋發展規劃——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方案》中關于“提升航道通航能力,提高錨地使用效率”的工作部署,切實保障深圳水上交通安全,促進航運經濟高質量發展,深圳海事局自2024年初啟動《規定》的研究編制工作。其間,海事部門立足深圳水域通航資源特點,聚焦解決制約深圳航運發展的通航難點痛點問題,以及更好助力深圳水上自主航行船舶和海洋裝備、綠色能源燃料加注等水上新業態發展,先后組織開展多次實地調研和可行性論證,并廣泛征求港航企業、船員和相關從業者、涉海單位以及相關政府部門等的意見,最終完成編制。
首次設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
首次明確安全條件核查范圍
據介紹,《規定》包括總則、一般規定、航道和航線、橋區水域、其他區域、附則等六個章節,共49項條款。從船舶航路航法、航行安全操作、特定水域規則等多方面對船舶在深圳水域的航行、停泊、作業行為進行體系化規范,其中還填補了多項深圳通航管理空白,如首次劃定內河通航水域、首次設定富余水深和富余高度、首次明確安全條件核查范圍、首次實施分區限速管理等。
其中,《規定》中內河通航水域劃分的主要參考依據為《廣東省航道發展規劃(2020-2035)》,該規劃將茅洲河和深圳河劃定為內河航道,結合航道船舶交通流量及區域發展規劃,《規定》劃定了內河通航水域的范圍:深圳河水域以河口河海分界線以內至布吉河口的主干流水域為內河通航水域。茅洲河水域以河口河海分界線以內至寶安大道東寶河大橋水域附近為內河通航水域。《規定》實施之后,對內河通航水域的管理會更加精準、科學,也為船舶航行提供更加明確的安全指引。
王維介紹,《規定》明確“船舶及其相關單位應按規定向深圳船舶交通管理中心預報船舶航行計劃、靠離泊計劃、引航計劃,相關計劃由深圳船舶交通管理中心統一核準后實施”,核準航行計劃是對船舶是否滿足通航條件、是否符合航行規則進行核查,目的是保障船舶航行安全。統籌編排船舶航行計劃,是從時間上和空間上對航道、錨地等通航資源進行科學分配,使船舶按照航行計劃依次、有序進出港,旨在提高航道的使用效率,維護正常航行秩序。
開辟綠色通道
新能源汽車海運成本最高下降50%
深圳海事局通過政策創新、技術保障和產業協同,形成了一套系統性支持深圳水上新業態發展舉措。石萬里提到,深圳海事局堅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助力船用清潔能源加注中心建設,發揮海事專業優勢,結合海事職責,通過建立健全水上LNG加注作業安全監管海事法規標準體系,推動東西部港區LNG加注應急錨地建設,創新相關監管服務措施,全力支持船舶LNG加注業務發展;
持續推進航運綠色轉型,與深圳市前海管理局聯合發布《深港甲醇加注作業安全核查指引》,獲得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海事處支持,同步作為可參考的技術指引在香港發布,為深圳、香港水域內甲醇燃料加注作業提供了具體操作的參考標準;
優化完善通航資源,在東部水域實現5G網絡全覆蓋,構建水上信息“高速公路”。
此外,對“新三樣”出口進行專項支持,針對新能源汽車、鋰電池、儲能柜等裝備,制定《船舶載運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行業標準,開辟“綠色運輸通道”,降低海運成本。
提升港口服務能級,指導相關企業制定光伏儲能產品海上運輸安全標準,開辟新能源汽車海上運輸監管服務綠色通道,新能源汽車、大型儲能柜海運成本最高分別下降50%和30%,保障“新三樣”成為新出口增長點。
推進產業協同與政策創新,成立深圳首個航運領域黨建聯盟,聯動企業、政府推動技術標準制定。落地“國際船舶登記中心”,推動“中國前海”籍船舶注冊,高效保障船舶安全進出深圳港。
實行國際郵輪“一船一策”點對點服務
“灣區游”等海上航線不斷豐富
“結合落實交通運輸部、部海事局關于支持深圳先行示范區、前海合作區有關意見要求,深圳海事局全力支持深圳建設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石西津介紹,深圳海事部門積極促進航運要素集聚,深化國際船舶登記制度改革,出臺《深圳經濟特區國際船舶條例》,“中國前海”船籍港船舶登記數量穩步增長,目前登記船舶總載重噸約38萬噸,船舶總價值近40億元;
優化融資租賃登記服務,助力前海落地融資租賃船舶達39艘,租賃資產突破160億元;
助力航運綠色發展,支持深圳建設船用清潔燃料加注中心,構建船用LNG燃料加注監管服務體系,保障鹽田港LNG加注量突破62萬立方米,加注總量位居全國第二;
持續推進大鵬灣船舶大氣污染排放控制區建設,守護深圳碧海藍天;
推出深圳西部集裝箱港區“一體化”海事便民服務舉措,提高港口生產效率;
支持郵輪游艇經濟發展,推進大灣區國際游艇旅游自由港建設,逐步擴大自由行游艇指定出入境口岸和靠泊點,目前已有260余艘游艇通過“自由行”往返深圳;
實行國際郵輪“一船一策”點對點服務,“灣區游”“濱海游”“海上看深圳”等海上航線不斷豐富;推進深港游艇檢驗證書和深港游艇操作人員資質互認。
采寫:南都記者 覃仕林
攝影:南都記者 霍健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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