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文學》自恃“國家級”身份抗拒監督,這有點不要臉了吧?
前文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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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學》真是死鴨子嘴硬。
國家審計署2025年6月24日發布公告,白紙黑字寫明:2022至2024年,《人民文學》、《文藝報》以增刊形式有償刊登文章,收費281.85萬元,僅2024年就達167.35萬元。
2024年占了一半以上,這說明有償文章正呈逐年上升之勢。
國家審計署冤枉《人民文學》了嗎?
看看《人民文學》公號自己怎么說:
《人民文學》負責人表示,雜志社不會向作者收取“版面費”“發稿費”等,《人民文學》是差額撥款事業單位,根據職能定位,全體同仁在集中精力辦好正刊之余,結合社會相關方面需求,以增刊形式拓展文學活動空間,但有些未能符合規范性要求。雜志社將認真整改,嚴格管理,更好為作家服務、為讀者服務。
雜志社很懂公關行為藝術呢。
沒有偷換概念嗎?將“有償刊登”包裝成“拓展文學空間”,把赤裸的金錢交易美化為“社會需求服務”。
《人民文學》自恃“國家級”身份抗拒監督,這有點不要臉了吧?
上面援引的是7月7日修改的版本。在修改之前,原文中是有“從未收取”“以前沒有”等關鍵表述的。
《人民文學》將“審計規范性要求”的語境模糊化,試圖以技術性瑕疵掩蓋制度性腐敗。
這個負責人(至今不敢具名)是誰啊?
主編徐則臣?
還是副主編陳濤、鄧凱?
若真如其所言“從未收費”,審計署的查賬系統莫非集體中了病毒?
建議《人民文學》起訴國家審計署吧。
2
《人民文學》攤上的事兒不止“有償文章”一項。
最近文壇最熱的新聞是“抄襲”。
讀書博主“抒情的森林”用對比圖揭發多位作家抄襲時,《人民文學》成為了重災區。
徐衎小說《心經》(2016年《人民文學》刊發)被曝拼貼三位國外大師作品,卻仍獲該雜志“紫金之星”獎。
而素人抄襲者如賈永明,地方雜志《青島文學》24小時內便宣布“永不刊用”。
文壇這個圈子是護短的,如果你已成名的話。
面對徐衎、孫頻等“關系戶”的抄襲實錘,刊物集體沉默,印證了文壇潛規則——“有背景的妖怪被神仙接走,沒背景的才被金箍棒打死”。
《人民文學》這次宣稱“加大查重力度”卻未公布任何細則,也未對具體的抄襲者做出任何說明。
當《花城》《天涯》明令公布抄襲者時,《人民文學》只剩下空洞口號了。
3
還有一個好玩的事兒。
《人民文學》前一段新設了一個“人民文學獎”的獎項,頒給直播賣《人民文學》的董宇輝,這交易做得一點都不顧及瓜田李下了。
文學獎秒變銷售冠軍表彰會。這是一場文學向算法下跪的魔幻大戲。文學已死,有事燒流量!
如果給董宇輝個營銷獎,沒有任何問題。但讓他捧著“人民文學傳播貢獻獎”的獎杯,那不是笑話嗎?
董宇輝直播時能把“羽扇綸巾”念成“羽扇淪巾”,把《百年孤獨》濃縮成“人生要耐寂寞”。
董宇輝的小作文更是矯揉造作的不像人話,很多人會吐的!錯字連篇的“文化帶貨”,賣得再多,也不是傳播貢獻吧?
更魔幻的是《人民文學》頒獎詞:“長于發現、敏于共情、精于表達,釋放文學魅力”——這頂高帽扣下來,魯迅的棺材板都在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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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文學》的傲慢,是文化特權階層最后的遮羞布。他們把增刊收費稱為’拓展空間’,把審計署查出的問題賬說成‘條款不規范’——原來漢語的墮落,是從文學殿堂開始的。
請公開281萬增刊收入的明細與用途;
請建立匿名審稿制,打破“圈子投稿”黑箱;
請負責人具名道歉,接受社會質詢。
當負責人連名字都不敢露,當抄襲者靠主編打招呼登刊,當獎項淪為網紅營銷的贈品,文學已不再是照亮人心的明燈,它是文壇系統性潰爛的縮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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