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海外建立了一個國家,制定憲法、舉行選舉、通行漢語,甚至試圖成為清朝的藩屬國。
這不是小說,是十八世紀的現實,一個被遺忘的共和國。
羅芳伯不是英雄,是個落榜書生
1772年,羅芳伯第七次參加科考,又敗了。
他失落地離開廣州,一路南下,那年他三十歲,不再年輕。
沒有功名、沒有田產,只有一個“反清復明”的身份,掛在天地會的名單里。
五年前,天地會在潮汕失敗了一次起義,他逃了出來,一路輾轉到了廈門,然后登船南渡,沒人知道他下一站去哪。
五個月后,他出現在加里曼丹島,一座叫“坤甸”的小鎮,混亂、骯臟、沒有官府,只有幾千個來自福建、廣東的礦工。
他們互不服氣,天天械斗,華人與土著之間也充滿敵意。
沒人管這里,也沒人想管。
而羅芳伯看到了機會,他穿著破布長衫,站在礦洞口對著幾十個礦工講,“我們可以選頭人,不要被潮州人壓,不要給荷蘭人白干。”
他說的是客家話,但在場的,都聽懂了。
蘭芳公司,不是公司,是國家的雛形
羅芳伯成立了“蘭芳公司”,這是個偽裝。
名義上是礦業合營,實際上是武裝自保的政治組織。
他把礦區劃為五個工區,每個工區選出一個“監工”作為代表,組成一個議會。
自己當總監,礦工必須登記,繳錢買武器、建寨墻,違者逐出工區。
一年后,蘭芳公司有了自己的“民兵團”,人數接近五百,全是廣東人、福建人組成的混編隊。
每個人配刀、帶弓,還有一套操練流程,羅芳伯用的是清軍老制,早晚點卯,輪班巡邏。
他們不是為了反清,而是為了活下去。
1775年,土著部落聯盟攻打坤甸礦區,動用了三千人,帶著火把、弓矢、毒箭。
蘭芳民兵頂了三天,最后,羅芳伯親自上陣,在泥濘中揮刀砍下敵酋之首,掛在寨門。
這是他第一次打贏一場“戰爭”。
接下來發生的事,不像一個落榜書生能做到的。
他把土著部族請來議和,給他們米糧、給他們藥,還安排他們的頭領“加入議會”,分礦權、收稅,建立了一個“互不侵犯”的協約。
三年后,蘭芳公司控制了整個西加里曼丹礦區,總人口突破十萬。
這是一個事實上的政權。
議會、選舉、憲章,一切都不像十八世紀中國
1787年,羅芳伯重新整編蘭芳公司,廢除監工制,設三院制:議政院、軍務院、司法院。
各工區、各部族、各族群可按比例推舉代表入議會。
這不是清朝的制度,是西式共和的雛形。
蘭芳的“官員”由礦工選出,官職有任期,三年一換,村長稱為“甲首”,鄉鎮設“保正”,區設“府長”,都有任命書和俸祿。
法令被用客家話和潮州話書寫,標注方言注音,傳令兵騎馬沿村落通告,板報貼在神廟口。
他們有完整的稅收、戶籍、軍備管理制度。
羅芳伯稱“總長”,不稱王,他拒絕了屬下的建議,不穿龍袍、不建宮殿,他住的是高腳屋,屋門口掛著一面寫有“蘭芳自強”的木牌。
這一切,都記錄在《坤甸羅氏族譜》和《蘭芳舊事考》中,部分條目被荷蘭東印度公司密報摘錄。
他們想歸附清朝,清朝卻不屑一顧
1791年,羅芳伯通過海商向清廷遞交了一份奏折,請求冊封蘭芳為藩屬,并愿意每年進貢黃金百兩,以表“赤子之誠”。
奏折送到廣州,兩年無人理會。
乾隆批了一個字:“蠢。”意思是:自立為王的流民,不足掛齒。清朝當時正忙著對付西北、臺灣、太平天國余部,根本沒空管一群南洋流民。
但羅芳伯不甘心。
1794年,他派出第二批使節,攜黃金、沉香、銀票、蘭芳憲章譯本,再度求封,廣州海關直接扣押了船只,遣返使者。
這成為羅芳伯一生的恥辱。
他在同年冬天病倒,留下遺言:“他年倘若中原有變,蘭芳當扶之。”五年后去世,享年五十二。
他沒等來清朝的承認,但他創建的政權繼續存活,直到一個世紀后,才在另一場風暴中徹底湮滅。
戴燕王國:一個被女性繼承的王朝
吳元盛是羅芳伯的同鄉,也是逃難來的天地會成員。
他沒讀過書,不信“議會制度”,他信拳頭。他落腳的地方是加里曼丹東部,山多林密,黃金豐富,但土著部落更強悍。
這里,不適合談什么民主。
適合打。
1781年,吳元盛帶著幾十名退伍礦工,占據了三座廢棄的金礦,建寨、設崗、鑄兵器,公開宣布“驅外亂、立中政”,效法漢高祖,自稱“戴燕王”。
為什么叫“戴燕”?因為他逃亡前的化名叫“戴慶”,而“燕”是他母親的名字。
這個王國,從頭到尾都是他的家事。
起初沒人把他當回事,他打了一年,只控制了不到二十個村落,但他有一樣別人沒有的,對土著的極端強硬。
他攻下的村子,要么投降,要么被屠,他不是羅芳伯,講的是生死,不是議會。
四年后,戴燕控制的區域超過蘭芳的三分之一,人口超十五萬。
他建王宮、封親信、設女官,自稱“護國天子”,并向蘭芳稱臣。
羅芳伯沒回應,他知道吳元盛不是真心稱臣,但他也知道,自己打不過對方。
兩國表面結盟,實則互防,戴燕王國擁有南洋最早的一支全騎兵部隊,六百匹馬、兩千精兵,全部來自廣府、客家與土著混血。
女王繼位,王朝沒有斷
吳元盛死得很突然,沒有打仗、沒有政變,只是被蛇咬了。
他死前,立下遺詔:“王位由王后陳妙音繼承,軍政由其弟代管。”
這是一次破天荒的安排,在十九世紀的南洋,一個女人登基稱王。
陳妙音是潮汕人,十二歲逃荒賣入礦工營,為吳元盛所納,她識字,懂算盤,會調兵遣將。
登基當日,她穿的是藍布長衣,沒有鳳冠,沒有典禮,只是讓所有部族頭人跪下聽命。
沒有人敢反對她,因為她的第一個命令是“全軍整編,挑最強的去打南邊的叛亂”。
一個月后,她親率三千兵平定叛亂,斬殺頭領三人,押回蘭芳獻俘。
蘭芳的議會全體起立,稱她為“女中大丈夫”。
陳妙音統治三十五年,其間兩度大旱,一次內戰,都被她強力壓下。
她制定戴燕律法十三條,其中有一句話:“不分男婦,能為者官。”
四代君主全部為她后裔,至清末,王國仍維持半自治狀態。
她的畫像曾在加里曼丹多個村莊供奉,直到1949年被印尼政府收繳。
語言、宗族、信仰,一個沒被同化的世界
蘭芳共和國滅亡了,戴燕王國也消失了。
但它們留下的東西,沒有一個被真正抹去。
2024年,加里曼丹西部的“僧伽村”,這是個有兩千多人的小鎮,鎮口有塊石碑,寫著:“蘭芳第一選區舊址”。
當地人多說客家話和潮汕話,夾雜著印尼語,但語調、詞匯都保留了清代南方方言的影子。
在一戶姓羅的人家,他們還掛著“羅芳伯畫像”,不是文人打扮,是身披甲胄、手持佩刀。
他們說:“這是祖師公,不是皇帝,是保命的人。”
他們家傳族譜能追到1783年,上面寫著“議長府下,第一百七十二世”。
印尼政府沒有清除這些文化,反而在1999年后逐漸“文化認同再建設”,允許華人恢復姓氏、語言和宗族廟會。
每年中秋,僧伽村舉辦“民選議事大會”,模仿蘭芳議會,穿漢服、議政令,沒人干預。他們說:“這是我們的共和國。”
去中心的力量,沉沒的火種
蘭芳沒有京城,也沒有皇帝,它像一個散開的蜘蛛網,每一個節點都有權,每一個人都能站起來說“我們要改”。
這跟清朝、歐洲殖民、東南亞王國完全不同。
它不是模仿,而是生長。
羅芳伯不是英雄,他是被壓在最底層的流民,他創造的,不是烏托邦,而是流亡者自保的體制。
而這種體制,是今天所有“自治”、“多元”、“去中心”理念的先聲。
印尼前總統瓦希德說:“他像華盛頓。”
這句話很輕,但放在十九世紀的南洋,是重得壓垮清朝臉面的諷刺。
因為他來自一個什么都沒有的背景,卻做出一個比大清更像國家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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