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晚間
昆明市盤龍區一小區的電梯疑因故障沖頂
導致59歲的業主韋某不幸身亡
當地市監局調取電梯的維保記錄
并對事故進行調查
7月9日
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公開了“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2·18’
一般電梯事故調查報告”
報告顯示,該起事故是一起由于事故電梯使用單位主體責任不落實、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維護保養不到位、電梯檢測機構未按規定進行檢測而導致的一般特種設備責任事故。涉事三家單位被建議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追責15人。
(一)事故發生經過
事故調查報告中寫道:經查看事發電梯(共35層34站,地上33層,地下2層)監控視頻,結合電梯運行控制系統數據,還原了事故發生經過。
2月18日20:19:49電梯停靠17層并開門,20:19:52一乘客(死者)進入電梯,20:19:54按壓轎廂內選層按鈕,20:20:00電梯關門到位開始運行,20:20:42該乘客靠近轎門位置仰頭觀察,20:20:50多次按壓轎廂內選層按鈕,20:20:53該乘客左手扶轎門,右手再次按壓轎廂內按鈕,此時轎廂頂部有異物飄落,20:20:55轎廂內監控視頻信號中斷,監控視頻黑屏,電梯轎廂高速撞擊井道頂部。
(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
事故發生后,云南同德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監控室值班保安發現B區4棟1#電梯異常后,立即向云南同德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保安隊值班副隊長報告,并通知昆明申菱電梯服務有限公司駐點維保組長。
20時29分許,昆明申菱電梯服務有限公司李華到達B區4棟電梯廳,事故電梯層站顯示在26層,隨即到達26層并逐層向上排查,20時34分許到達33層,發現電梯懸停在該樓層,李華打開電梯門發現一乘客躺在轎廂內。
20時36分許,李建才到達4棟33層查看現場情況,20:39李建才先后撥打了120、110電話。
20時50分許,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將該乘客從電梯轎廂挪至樓道開展急救,經現場搶救無效死亡。
此次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造成電梯部分損壞。共計直接經濟損失166.005萬元。
事故調查組認定,云南省昆明市盤龍區“2·18”一般電梯故障事故,屬于特種設備一般責任事故。涉事的昆明申菱電梯服務有限公司、攀西釩鈦檢驗檢測院、云南同德物業服務有限公司三家公司被建議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追責15人。
經查,未發現盤龍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盤龍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存在履職不到位問題。
來源 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YNTV2都市條形碼微信公眾號
責任編輯 易科彥
責任校對 劉自學
主編 林舒佳
終審 編委 李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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