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拿最小的職權,最大限度地去最大的為難別人,這其實是一種惡。
這是我們在網(wǎng)上經(jīng)常能見到的一句話,胖胖也一直覺得奇怪:
為什么有些職權越小,越容易被用來證明自己“也能決定別人的命運”。
在日常生活中,最容易把小職權變成刁難工具的,往往不是那些身居高位的人,而是一些最“普通”的人。
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從事過跟租賃相關的工作,其實像一些商場、美食街之類的,確實會有“競品限制”的機制。
就像我們看《雷洛傳》電影中,雷洛在做分配工作一樣,一個業(yè)態(tài)只允許開幾家,不讓扎堆,避免惡性競爭。
這個胖胖是理解的。
但問題來了,像我們平時吃燒烤,烤羊肉、烤雞翅旁邊,順手點幾串烤青菜,烤個茄子、豆角、白菜、金針菇,這不是常規(guī)操作嗎?
哪個燒烤攤不賣點素菜?要是連這個都算“超范圍經(jīng)營”,那真的有點離譜了。
結果最近,7月10日,紅星新聞就報道了則刷新下限的新聞:
在廣東廣州花都區(qū)獅嶺鎮(zhèn)某廣場的一家燒烤攤,因為“#超范圍售賣烤青菜”,被商業(yè)街管理方要求整改。
視頻顯示,當事攤主在攤位前和多名穿著安保制服的人員交涉。
攤主情緒明顯激動,表示自己早在簽訂合同前就口頭和公司相關負責人談妥了經(jīng)營內容,包括提到會順帶賣一些烤青菜。
而且其他攤位,比如賣烤小腸的,也都賣青菜,為什么偏偏針對他?
現(xiàn)場刁難的工作人員回應是:
“你賣了超范圍的菜,要簽協(xié)議。”
同時還指出攤主的冰箱擺放超出了規(guī)定范圍,提出要協(xié)商處理。
視頻很快在網(wǎng)絡上引發(fā)熱議:
“無非是想要錢”、“這不是故意找茬嗎?”
說實話,燒烤不能烤青菜這事,胖胖也覺得莫名其妙。
那面對輿論發(fā)酵,負責該區(qū)域招商的駱先生回應稱,公司管理著約200個攤位,每個攤位的品類都必須事先確定,避免同類競爭扎堆,美食街每10米不能有相同品類。
他表示,公司已經(jīng)和攤主協(xié)商了一個月,只需補簽一個協(xié)議就行,不會額外收費。
從表面上看,這似乎是一起“合同細節(jié)糾紛”,但胖胖總覺得,這事透著一股子別扭:
這種所謂的“品類劃分”,到底合不合理?
現(xiàn)實生活里,燒烤本就包含肉和菜,誰見過只賣肉串、不搭點素菜的燒烤攤?
劃得太死,本身就脫離了常識。
當然,這里問題的核心說到底還是“雙標”和“選擇性執(zhí)法”。
攤主提出質疑,同樣的違規(guī)行為,別的攤位能賣青菜,你偏偏盯著這一家天天找麻煩,這不是在“維護秩序”,而是在挑事。
確實,明明是一個可以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小問題,甚至不算是問題,但偏偏有人揪著不放,好像今天不把你“治服”了,他這個“管理人員”的存在就沒有意義了。
胖胖看到了“用小小職權為難他人”的影子。
就是當某些人獲得了哪怕一點點能管別人的權力后,就開始把自己當成人上人,試圖在他人的順從中獲得自我價值認同。
這種心理,說白了,是一種“我雖然職位不大,但我能讓你更難”的優(yōu)越感。
這種“管理”,在表面上看似合法合規(guī),實際卻變成了一種最隱秘、最細碎、最日常的欺壓。
大家也知道,這是一個普遍存在于各類階層生態(tài)中的“系統(tǒng)性荒謬”。
它的邏輯是這樣的:
只要賦予我一點點解釋權,我就有權設卡、有權拖延、有權懲罰、有權吃拿卡要,甚至有權羞辱。
比如說合同里確實沒寫青菜,那我就可以一遍又一遍打壓你,直到你服軟; 比如說冰箱擺得稍微偏了一點,那我就可以說你“占道”,叫你整改十次八次。
你敢爭辯?那就讓你營業(yè)不下去,看你最后還敢不敢“對著干”。
所以問題的關鍵,從來不是“你是不是錯了一點”,而是“我能不能逮著你錯了一點,從而無限放大”。
攤主沒有錯,只是撞到槍口上罷了。
而當這個管理的職位太小、又沒有被監(jiān)督時,它就很容易失控。
因為他們沒有責任壓力,他們也沒有道德上的約束動機,很多時候,他們施加刁難的目的,根本不是為了管理,而是為了刷存在感。
所以才會出現(xiàn)那種:
“我不是非要你怎樣,但你必須低頭”的局面。
而這種游戲的最終成本,卻是由最弱勢的個體來承擔。
就像這次的燒烤攤主,明明只不過是多賣了幾串青菜,卻被糾纏了一個月。
他說了,他不是違法,不是逃租,不是擾民,不是食安問題,只是因為,他沒有“聽話”,沒有“順從”,沒有“配合”。
一切的麻煩,從“不聽話”開始。
胖胖覺得,這種事如果只是個案,那大家笑一笑也就過去了;但問題是,它一點都不罕見。
從街頭巷尾到工地車間,從基層窗口到寫字樓保安,從物業(yè)到“招商”公司,我們生活在一個被無數(shù)碎片化包圍的日常里。
而這些職權,不一定違法,但它們構成了一種“合法的刁難”。
它們的可怕之處,在于你甚至都找不到誰來負責。
你去申訴?沒有流程。你去找主管?他就是主管。你想告他?合同確實寫了“不能超品類”。
這一切,就像是社會運轉中無數(shù)微小但堅硬的砂礫,卡在你原本正常的生活齒輪里,讓你磨損、疲憊、最后放棄抵抗。
雖然這是件小事,但正因為它細微、合理、看起來“無可挑剔”,才更危險。
你不知道它會在哪天、哪條街、哪一個窗口,以什么理由降臨在你頭上。
你唯一的“罪”,是你“沒有順從”。
如果一個人只是多賣了幾串青菜,就值得被圍堵、圍攻、圍審,那還敢指望他們這群人能在更大的地方講理嗎?
有人可能覺得這只是一次溝通失誤,但胖胖覺得,既然溝通了一個月,還要繼續(xù)圍人、壓人,這哪里是溝通?
這是“消耗”,這是“制服”,這是用時間把人熬服。
他們不是刀子,但他們是推刀子的手柄。
一個小攤販,一點不合規(guī)的細節(jié),一群“執(zhí)法式”的管理人員,一張“按規(guī)定辦事”的嘴臉。
看似公平的分工和規(guī)定,其實只是一種“表面中立”的壓迫工具。
你可以不聽話,但你必須付出代價。
有多少人,是被這一套程序慢慢耗干?
又有多少人,是在一次次協(xié)商、簽字、整改、壓抑中,被磨得不再提問?
胖胖認為,商場需要規(guī)則,但是,規(guī)則永遠不是讓人“屈服”,而是讓人“活得有尊嚴”。
管理者首先得有常識、有邏輯、有情感、有對每一個人最基本的的體諒和尊重。
社會溫度,很多時候就藏在這種對每個個體的態(tài)度里。
管理,不應該是為了馴服,而是為了保障彼此能好好活著,活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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