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一幼童躺街上玩耍,不幸被快遞車碾壓身亡!司機:“感覺很冤枉,家長難道沒有一點責任嗎?”網友:確實不能完全怪司機!
(來源:極目新聞)
司機甘先生接受采訪時,聲音顫抖地說道:“我7月1日才剛剛接手這個快遞站點,滿心期待著能好好經營,可誰能想到,2日晚上就發生了這樣的事……”
回想起那驚魂一刻,甘先生至今仍心有余悸。當時,他像往常一樣發動車輛,出于謹慎,他先按了喇叭,提醒周圍可能存在的人注意;接著打了轉向燈,還特意踩著剎車緩緩啟動車輛。
可是車輛后輪猛地一陣抖動,甘先生心里“咯噔”一下,頓時意識到可能壓到了什么東西,立刻下車查看。
眼前的景象讓他瞬間驚呆了,一名小男孩被壓在了車廂下。
甘先生只覺腦袋“嗡”的一下,大腦一片空白,但很快他反應過來,扯著嗓子大聲呼喊:“快打120,誰家小孩!”
隨后,為了不耽誤時間,他跑回車上拿手機報警并叫救護車。但遺憾的是,小孩還是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現在男孩的遺體已經火化,甘先生非常內疚,懷著沉重的心情向男孩家屬支付了部分的喪葬費。但他回看監控畫面,越想越覺得自己冤枉。
從監控畫面中可以清晰地看到,事發時,男童獨自站在路口一廣告投影燈產生的光影下玩耍。后來,男童又躺到了地上,而這個位置恰好處于甘先生的視覺盲區。如果不仔細看,壓根就看不出光影里有一個小孩。
甘先生抹著眼淚說:“我不是怕擔責任要賠錢,他畢竟是個孩子,我也是為人父母的,能體會到孩子家長此刻的痛苦。但我覺得,我有責任,孩子的家長也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畢竟他們沒有把孩子看管好,讓孩子獨自處于這樣危險的境地。”
此事引發了熱議,有網友說,投影燈不可以投在馬路上,這個要負主要責任。不投影小孩不會去那玩;不投影司機不會看不見。其次,家長沒有盡到監護責任,負次要責任。司機開車已經注意了,也盡到事發后的補救責任,應該無責,
也有網友說,這個司機是要負全責的。小孩一直在那又不是突然跑進車輪,觀察路面本來就是司機責任,盲區不能成為司機規避責任的理由。
還有網友說,不要先掏錢不要先掏錢,糾纏不清,你先掏錢就意味著你先認責任了,,正確的做法是聯系保險公司,一切交給保險和律師,不要和這種不負責任的父母糾纏,最終看法律判決,該承擔多少責任承擔多少,不然這種父母只會永遠糾纏你!
這起悲劇令人痛心疾首,也引發了我們對于責任劃分的深刻思考。孩子的家長作為監護人,未能時刻看管好孩子,讓孩子處于危險的環境中,確實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
那么,你對此事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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