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
桂林市教育局發布3條最新通知
一起來看看
桂林市教育局關于下達
市直屬普通高中2025年招生計劃的通知
一、市直屬普通高中共下達招生計劃255個班,招生班額為50人。
二、我市普通高中實行“公民同招”。市直屬公辦普通高中應在象山區、秀峰區、七星區、疊彩區、雁山區等五城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安排招生計劃。除自治區教育廳下達的單列招生計劃外,所有普通高中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三、各公辦高中要認真做好教育精準脫貧專項招生工作。根據《桂林市教育局中考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做好桂林市 2025 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中考〔2025〕4 號),各校要嚴格按照教育精準脫貧專項行動要求,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資助政策,對就讀普通高中的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子女全部免除學(雜)費,并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市直屬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特色普通高中要面向市區招收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優秀初中畢業生,市直屬各普通高中要全部招收市區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的初中畢業生。
四、各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自覺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要認真落實《自治區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意見》(桂教規范〔2020〕2 號)、《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5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5〕436 號)、《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5 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5〕503 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5〕12 號)等文件精神,嚴格執行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對于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市教育局將予以嚴肅處理。
五、各校要按有關規定做好新生教材的征訂工作。
六、各公辦高中不得占用學校正常的教育資源舉辦高中畢業生復讀班,也不得招收高中畢業生插班復讀。
七、未列入本計劃的學校,2025 年不得招收新生。
附件1:2025年桂林市區公辦高中招生計劃
附件2:2025年市直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附件3:2025 年廣西師大附中(民族班)面向各縣(市、區)招生名額分配表
桂林市教育局關于下達
2025年市區直屬示范性普通高中
定向指標招生(學區生)名額分配意向的通知
根據《桂林市教育局中考改革領導小組關于做好桂林市2025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市教中考〔2025〕4號),7月11日,桂林市教育局印發了《桂林市教育局關于下達2025年市區直屬示范性普通高中定向指標招生(學區生)名額分配意向的通知》(市教基教〔2025〕19 號)。
一起來看2025年市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學區生名額分配意向——
請各校按照文件要求,指導本校學生在市屬普通高中招生第二時段,通過“桂林中考信息網”做好示范性普通高中學區生報名工作。
網上報名不受名額限制,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達到三等以上(含)的考生,可參加桂林市桂林中學、桂林市第十八中學(橫塘校區)、廣西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定向指標招生(學區生)報名;達到四等以上(含)的考生,可參加桂林市逸仙中學、桂林市中山中學、桂林市第一中學、桂林市第五中學、桂林市第十九中學定向指標招生(學區生)報名。
附件:2025年市區直屬示范性普通高中
定向指標招生(學區生)名額分配意向
桂林市教育局關于分解下達
各縣(市、區)2025年高中階段
學校招生計劃任務的通知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5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5〕436 號)、《自治區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25 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桂教辦〔2025〕503 號)、《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 2025 年普通高中民族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桂教民教〔2025〕12 號)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開展綜合高中班試點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25〕12 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7月11日,桂林市教育局印發了《桂林市教育局關于分解下達各縣(市、區)2025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任務的通知》(市教基教〔2025〕18 號)。
一起來看各縣(市、區)2025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任務——
2025年,自治區下達我市高中階段招生計劃總數48573人,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本級統籌安排。結合實際,普通高中計劃招生42760人向全區中等職業學校送生20096人,中等職業學校(不含技工學校和區直學校全日制招生10370人。建檔立卡脫貧戶專項招生計劃3413人。現根據2025年自治區下達我市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任務、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目標值任務及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目標任務等要求,向各縣(市、區)分解下達 2025 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任務。請各地結合實際,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任務全部分配到所轄各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并組織學校按時按量完成招生任務。各縣(市、區)要安排1所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轄區招收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優秀初中畢業生;國家級改革示范校、自治區示范性中職學校、區直中職學校等優質中等職業學校優先招收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初中畢業生,各縣(市、區)高中階段學校全部都要招收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初中畢業生。各縣自治區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民族生的計劃按照桂教民教〔2025〕6 號文件有關規定執行。中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招生計劃為最低計劃控制數。
請各縣(市、區)教育局于7月23日前將本地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計劃任務的分解情況及招收建檔立卡脫貧戶家庭學生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名稱分別報市教育局基教科、職成科備案。
附件:2025年各縣(市、區)
高中階段學校招送生計劃表
資料來源:桂林教育
值班編輯:蔣雯
責任編輯:閆佳佳
值班主編:陽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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