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河南洛陽一家四口在當地欒川縣自駕行駛時遭遇落石,導致兩個孩子的父親、小轎車駕駛員田某被砸身亡。事故發生后,因田某家屬向當地政府索賠超百萬元,不少網友對家屬進行攻擊、謾罵,惡語相向,稱家屬想“訛錢”。
14日,家屬回應稱,相關金額是律師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計算的賠償金額,沒有多要。另有律師表示,家屬告政府,屬于依法行使國家賠償請求權的行為,并無不妥。
砸進車內的落石(圖源:受訪者)
田某家屬告訴記者,遭遇落石當天,天氣沒有異常,落石來得非常突然。5月事發后,家人一直在尋求政府方面的賠償。其間持續受到網友謾罵,以及各種惡語諷刺,“家人都受不了這些話語,我們后來都不敢看那言論”。直到家屬一紙訴狀起訴政府。
根據訴狀內容,田某家屬起訴欒川縣交通運輸局、欒川縣交通事業發展中心、欒川縣人民政府,請求判令三被告共同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一百余萬元。
相關消息公開后,家屬再次受到網友指責。網友稱這是在“訛錢”,還稱“家屬不要臉”,更有人陰陽“自然災害也能到處告”,并質問“這是敲詐勒索嗎?”也有網友支持家屬索賠,稱道路產權單位有義務排除道路隱患。
對于此次訴狀中提到的百余萬元的賠償金額,14日,家屬向記者表示,相關金額是律師按照國家規定來計算的賠償金額,沒有多要。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家屬告政府的行為屬于依法行使國家賠償請求權的行為。如果公路管理等相關部門存在未履行或未充分履行道路安全保障職責的情況,那么家屬起訴政府是合理且正當的。
救援現場(圖源:受訪者)
另外,家屬提出賠償訴求是基于親人因道路安全問題離世這一悲劇事實,是依法依規主張合理賠償,并非無端索要錢財,不是訛錢或敲詐勒索。他們的訴求若有事實依據和法律支撐,應得到尊重和依法審查處理。
反而網友的謾罵和網暴行為侵犯了家屬的名譽權等人格權。網友在未了解事件全貌和法律規定的情況下,對家屬進行惡意謾罵,如稱家屬“訛人”“不要臉”等,這些言論降低了家屬在社會公眾中的評價,構成對家屬名譽權的侵犯。家屬有權要求侵權網友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并可以要求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等損失。
記者了解到,多地此前有落石事故家屬起訴交通及道路養護部門獲賠的案例。2014年10月,四川某地,李某某駕駛車輛行駛時車頂被山體落石砸中,造成李某某當場死亡。事后,李某某家屬認為當地交通運輸局、公路段、當地人民政府未盡到安全防護、管理的義務,向法院提起訴訟,索賠各項費用共計55萬余元。法院以交通局及公路段管理瑕疵致他人損害為由,終審判決兩單位連帶賠償死者家屬52萬余元。
來源:極目新聞 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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