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河南洛陽一家四口在欒川縣自駕行駛時遭遇落石,導致駕駛員田某不幸身亡事故發生后,田某家屬向當地政府索賠超過百萬元,引起部分網友的攻擊和辱罵,指家屬想"訛錢”。對此,家屬表示相關金額是律師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計算的賠償金額,并沒有多要。
此次事件中這種索賠有無先例?是否能成功?警方初次檢驗中曾提及血液酒精檢測為陽性,這一因素是否影響索賠?瀟湘晨報記者聯系知名律師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
付建表示能否獲得賠償的關鍵在于田某家屬能證明事發路段山坡防護網破損且未覆蓋全部易落石區域,或者相關部門存在未對危險山體區域安裝防護網、未設置警示標志、未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等疏忽,道路管理部門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事故現場圖
據極目新聞報道,田某家屬稱表示,遭遇落石當天,天氣沒有異常,落石來得非常突然。5月事發后,家人一直在尋求政府方面的賠償。其間持續受到網友謾罵,據訴狀內容,田某家屬起訴欒川縣交通運輸局、欒川縣交通事業發展中心、欒川縣人民政府,請求判令三被告共同賠償原告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各項損失共計一百余萬元。
相關消息公開后,家屬再次受到網友指責。網友稱這是在“訛錢”,還稱“家屬不要臉”,更有人陰陽“自然災害也能到處告”,并質問“這是敲詐勒索嗎?”也有網友支持家屬索賠,稱道路產權單位有義務排除道路隱患。紅星新聞曾報道,事后警方對死者進行了血液檢測,結果顯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陽性。身亡司機的母親賈女士對檢測結果不認可,目前已經重新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檢測。
△交警大隊鑒定結論通知書
△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確認當事人田某及乘客均無事故責任
2025年5月22日,應家屬要求,公安機關進行的第二次抽血檢驗結果,確認所送血液未檢出乙醇成分。賈女士表示在鑒定結果出來的同時,他們也收到了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書確認當事人田某及乘客均無事故責任。
對于此事賠償有無先例?是否能成功?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告訴瀟湘晨報記者李某某駕駛車輛被山體落石砸中當場死亡,其家屬起訴當地交通運輸局、公路段、當地人民政府,認為其未盡到安全防護、管理義務。付建認為能否獲得賠償的關鍵在于田某家屬能證明事發路段山坡防護網破損且未覆蓋全部易落石區域,或者相關部門存在未對危險山體區域安裝防護網、未設置警示標志、未及時排除安全隱患等疏忽,道路管理部門應當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若相關部門能證明已按規定和標準對道路進行定期巡查、維護,對可能出現落石的區域采取合理防護措施,且在發現落石或接到報告后及時處理,則可能不擔責 。除此之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若山體落石屬于這種情況,則政府及交通部門可免除民事責任。但 “自然墜石” 并不一定直接等同于不可抗力,還需結合實際情況判斷,比如當地以往是否有類似頻繁落石情況、相關部門是否有能力預防等。
雖然事發路段設置了落石防護網,但部分易落石區域未防護到,需判斷防護網設置是否符合行業標準。如果不符合,可認為山體管理部門存在過錯,構成管理疏漏,或需承擔部分責任。田某家屬起訴的是欒川縣交通運輸局、欒川縣交通事業發展中心、欒川縣人民政府。
欒川縣交通運輸局和欒川縣交通事業發展中心作為道路管理維護的職能部門,對公路安全負有直接管理責任,若其在道路安全保障工作中存在失職,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欒川縣人民政府作為地方行政管理機關,對轄區內公共安全等事務有監督管理職責,在涉及公共道路安全事故中,也可能因下屬部門的履職情況而承擔相應責任 。
第三方檢測推翻初次結果,則可排除司機因酒駕等自身過錯導致事故的可能性,若酒精含量未超標或與事故無直接關聯,仍可主張管理方責任。司機僅購買交強險,而交強險的賠償范圍限于對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對司機自身的傷亡不承擔賠償責任。
瀟湘晨報記者黃康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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