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鯨新聞7月14日訊(記者 郝妍)據荔枝新聞報道,潘婷"三分鐘奇跡"洗發水,產品背面有幾行小字表明潘婷三分鐘奇跡是注冊商標,產品名稱并不是功效宣稱。藍鯨新聞記者查詢發現,潘婷相關商品宣傳頁中有"3分鐘修護三個月累積損傷"、"3分鐘撫平毛躁"等相關標識。
不過在商品頁下方有一行小字,小字中寫道:3分鐘指建議使用時間,"柔順韌"指比寶潔內部洗護發產品,在實驗室條件下的儀器評估結果,效果因人而異。
藍鯨新聞查詢發現,天眼查知識產權信息顯示,寶潔公司已申請注冊"分鐘奇跡"、"3分鐘奇跡"、"潘婷3分鐘奇跡"等商標,國際分類均為日化用品,除"潘婷3分鐘奇跡"商標已注冊成功外,"分鐘奇跡"、"3分鐘奇跡"商標申請已被駁回,均處于無效狀態。
對此,據中新經緯報道,潘婷相關負責人14日回應稱,"潘婷3分鐘奇跡"是注冊商標,于2020年注冊,在產品包裝及電商頁面均有清晰標注。該負責人同時提到,潘婷3分鐘奇跡護發素的功效宣稱"3分鐘修護三個月累積損傷"是有數據支持的。"數據來源于第三方試驗報告,模擬經歷了三個月累計損傷的發束(1次漂染及20000次機械梳理)在使用潘婷產品3分鐘以后能得到顯著改善。"
據公開資料,潘婷為寶潔公司旗下知名洗護品牌,2016年,潘婷推出的"三分鐘奇跡護發素"。近年來"三分鐘奇跡"系列已成為潘婷旗下的王牌系列。
藍鯨新聞查詢潘婷官方旗艦店發現"三分鐘奇跡"系列護發素位列門店銷量前三。此外根據第三方數據平臺,90天內"三分鐘奇跡"系列產品在潘婷銷量排行榜前六位中占據五席,其中王牌產品"潘婷三分鐘護發素"90天內銷售額在1000萬到2500萬間。
鯨平臺智庫專家、北京康達(鄭州)律師事務所姚坤律師在接受藍鯨新聞采訪時表示,《廣告法》規定,廣告應當真實、合法,不得含有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將"三分鐘奇跡"注冊為商標,本身并不違法。商標的作用是區分商品來源,法律并不禁止使用具有一定描述性或暗示性的詞匯作為商標。
但將"3分鐘修護3個月累積損傷"作為宣傳語,風險較高。該廣告語在描述產品的功能、效果時,給出了非常具體的量化指標。這種承諾,會顯著提升消費者對產品功效的期待。依據《廣告法》,潘婷需要具備充分、真實、可靠的科學依據或實驗數據來支撐。若廣告宣傳與消費者實際使用感受差距明顯,則該宣傳就可能構成"引人誤解"。
且官方在整體營銷策略中,將作為商標的"三分鐘奇跡"與作為功效宣稱的"3分鐘修護3個月累積損傷"緊密結合使用,也容易導致消費者混淆。
因此,建議企業宣傳用語務必嚴謹、準確,避免使用過于絕對化、具體量化且難以普遍驗證的功效承諾,功效宣稱必須有堅實的科學依據支撐。消費者也應理性看待廣告宣傳,擦亮眼睛、以防被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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