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皖新聞訊 店鋪搬遷無法消費,服務“縮水”卻退費無門……消費者如何維權,能否退錢?近日,蕪湖市鏡湖區法院成功調解一起因家政服務公司充值卡退款引發的服務合同糾紛,為消費者維權畫上圓滿句號。
消費者胡某此前在當地一家家政服務公司充值成為會員,并多次到店消費。后因工作及生活變動,胡某一年多未再前往該店。近期,當她打算繼續消費時,卻發現店鋪已搬遷至別處,且自己并未收到任何通知。于是,胡某聯系家政服務公司要求退款。
對此,家政服務公司稱曾多次聯系胡某到店享受服務,但對方未予回應,同時強調胡某充值時獲贈的額外服務已被消費。雙方各執一詞,協商無果后訴至法院。
法院審理后指出,該案爭議焦點在于店鋪搬遷是否履行告知義務以及退款金額如何確定。經查,商家搬遷時未及時通知胡某,且新地址距離其生活區較遠,客觀上導致胡某無法繼續消費;而胡某充值時確有商家贈送的額外金額。
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規定,商家若存在地址變更等違約行為,消費者有權要求退款。結合案件實際情況,法官提出調解方案:以充值金額占充值金額與贈送金額總和的比例,乘以卡內剩余余額,計算應退還金額。最終,雙方接受該方案并握手言和,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法官提醒,服務合同中,若商家存在裝修延期、地址變更、預約困難等違約行為,或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約定,消費者可依法要求退款,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安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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