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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方藥劑科工作人員14日回應稱該藥品并非由藥房發放,且“病人沒有用”。
據百姓關注,7月13日,有患者反映河南新鄉輝縣市人民醫院,在進行CT檢查時領取到的注射藥品已過期8個多月。
涉事藥品瓶身顯示其有效期至2024年11月7日。
針對此事,院方藥劑科工作人員14日回應稱該藥品并非由藥房發放,且“病人沒有用”。
7月14日下午,輝縣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就輝縣市人民醫院給患者發放過期藥品情況發布通報:7月13日,有患者家屬反映輝縣市人民醫院給患者發放過期藥品引發質疑。輝縣市衛健委高度重視,立即成立調查組開展全面調查。
經查,該院介入科存在藥品管理漏洞,相關工作人員未嚴格執行醫院給藥制度,將一瓶過期藥品發放給病人家屬,CT室當值工作人員核對藥品時,發現藥品過期,向家屬說明情況后,及時更換合格藥品給患者使用。目前,已對該院介入科護士長和管理藥品護士作出停職處理,并對醫院進行立案處罰。
編輯丨林琴 綜合百姓關注、新鄉日報
圖 片丨新浪微博@百姓關注 視頻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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